发明名称 燃烧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燃烧装置,系备有:点火构件(16);可检出电池(13)之电压之电池电压检测电路(41)、(48);以电池(13)作为电源控制燃烧部之动作,当电池(13)之电压降到第1基准电压以下时使告知构件(24)动作之控制电路(14);以及,电池(13)之电压降到较上述第l基准电压为低之第2基准电压以下时,禁止控制电路(14)之动作之禁止动作电路(15)之燃烧装置,配设有,当电池(13)之电压下降到上述到上述第2基准电压以下时,继续向控制电路(14)输出电压下降信号之电压下降信号输出电路(15),控制电路(14)在解除禁止动作电路(15)对动作之禁止而角度开始动作时,先确认有无输出上述电压下降信号,而有输出该电压下降信号时,令告知构件(24)动作。
申请公布号 TW389823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5.11
申请号 TW088101034 申请日期 1999.01.22
申请人 林内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伊藤公一
分类号 F24H1/10 主分类号 F24H1/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燃烧装置,备有:以电池作为电源在燃烧部点火之点火构件;可检出该电池之电压之电池电压检测电路;以上述电池当作电源控制上述燃烧部之动作,同时,当由上述电池电压检测电路检出之上述电池之电压降到第1基准电压以下时,令告知构件动作之控制电路;以及,当由上述电池电压检测电路检出之上述电池之电压较上述第1基准电压为低,变成设定在可保证上述控制电路之正常动作之最低保证动作电压以上之第2基准电压以下时,禁止上述控制电路之动作之禁止动作电路之燃烧装置,其特征在于,配设,当上述电池电压检测电路检出之上述电池之电压成为上述第2基准电压以下时,继续向上述控制电路输出电压下降信号之电压下降信号输出电路,上述控制电路在上述禁止动作电路之禁止动作被解除,再度开始动作时,先确认有无从上述电压下降信号输出电路输出上述电压下降信号,有输出该电压下降信号时,令上述告知构件动作。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燃烧装置,其中:该禁止动作电路系在该电池电压检测电路所检出之该电池之电压降到该第2基准电压以下,且从该电压下降信号输出电路输出该电压下降信号时,禁止该控制电路之动作。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实施形态之瓦斯炉之架构图;第二图系第一图所示瓦斯烹调器所具备之电子单元之电路架构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