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出售并保管工具设施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一种出售并保管工具设施,包括一承载装置,具圆柱状柄之不同尺寸工具被容置在排列成排的容置孔中,其配置有一长精密测量道,该精密测量道平行于排列成排的容置孔,且每一容置孔在精密测量道中皆配置有一由制动件构成的量规,承载装置中设多个精密测量道与所属之容置孔,其彼此平行,该精密测量道通到与其呈直角亦设有量规的粗略测量道,且至少精密测量道配置多个直径相同之工具容置孔。
申请公布号 TW402490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8.21
申请号 TW088102278 申请日期 1999.03.03
申请人 最尔–奥格奈E.费德尔 发明人 艾米费德尔
分类号 A47F7/00 主分类号 A47F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出售并保管工具设施,包括一承载装置,具圆柱状柄之不同尺寸工具被容置在排列成排的容置孔(8)中,其配置有一长精密测量道(3),该精密测量道平行于排列成排的容置孔(8),且每一容置孔(8)在精密测量道(3)中皆配置有一由制动件构成的量规(5),承载装置中设多个精密测量道(3a, 3b, 3c)与所属之容置孔(8),其彼此平行,该精密测量道(3)通到与其呈直角亦设有量规(5)的粗略测量道(4),其特征在于,至少精密测量道(3a, 3b)配置多个直径相同之工具容置孔(8a, 8b, 8c)。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设施,其中精密测量道(3a)配置三个容置孔(8a, 8b, 8c)容置直径相同的工具。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设施,其中精密测量道(3b)配置两个容置孔(8a, 8b)容置直径相同的工具。4.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盖板(2)容置孔(8)与容置筒(10)连接,该容置筒整个长度的大部份具实壁。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盖板(2)容置孔(8)与容置筒(10)连接,该容置筒由在容置筒纵向上的栅条构成,而达到钻头的良好引导。6.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出售与保管设施(1)为一体成形且材料一致。7.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容置筒(10)上部(容置孔(8)部份)之内径大于容置孔(8)额定直径0.5 mm,下部之内径大于容置孔(8)额定直径0.2mm。8.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或多项之设施,其中盖板(2)容置孔(8)过渡到容置筒(10)处被略削成倒角。9.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设施由塑胶制成。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项或多项之设施,其中设施由金属制成。11.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设施由金属与塑胶组合制成。12.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上盖(11)由透明塑胶制成。13.根据上述各项申请专利范围中任一项之设施,其中上盖(11)可轻易取下出售与保管设施(1),并可轻易重新装回出售与保管设施(1)。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