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注入土地内用之泥浆液
摘要 本文透露一种可注入土地内用来压实土地的水玻璃式泥浆液。其成份包含:水玻璃、铝酸的硷金属盐及酸性铝酸盐。其中上述的成份能适用特定的要求条件。其凝胶时间的长短极易控制;纵使在相当低浓度的水玻璃下,在压实后也能展现高强度,并具有极优良的穿透性、不透水性及耐久性。
申请公布号 TW427965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4.01
申请号 TW085115160 申请日期 1996.12.07
申请人 强化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原健二;木嵨正
分类号 C04B7/14 主分类号 C04B7/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注入土地内用之泥浆液,其包括水玻璃、铝酸硷金属盐及一种经水解即呈酸性的铝盐,且该成份符合下列(1)至(5)之条件:(1)水玻璃的莫耳比率至少为2.8;(2)水玻璃中所含的SiO2浓度占全部液体的5至9重量/体积%;(3)铝酸硷金属盐及经水解即呈酸性之铝盐中所含之Al2O3的总量占全部液体的0.5至1.6重量/体积%;(4)(铝酸硷金属盐中的Al2O3量)/(经水解即呈酸性的铝盐中所含的Al2O3量)的比値高于3.0;(5)(铝酸硷金属盐中的Al2O3量+经水解即呈酸性的铝盐中的Al2O3量)/(水玻璃中SiO2量)100的値介于7到25%之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注入土地内用之泥浆液,其中该经水解即呈酸性的铝盐是选自一或多种下列化合物:硫酸铝、氯化铝、硝酸铝及明矾。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注入土地内用之泥浆液,其中(铝酸硷金属盐中的Al2O3量)/(经水解即呈酸性的铝盐中的Al2O3量)的比値介于3.0到10.0之间。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乃用以图示与范例1-5中及表2中的对照例1-5相关的铝酸钠溶液(毫升)及凝胶时间(分钟)之间的关系。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