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以于多重程式间处理资料事务处理之方法及装置
摘要 一种透过全球资讯网处理商务之方法及装置,其中将商务程式规划与网际网路使用者介面程式规划分离。根据本发明,一闸道器servlet介接于一消费者浏览器软体,复数个Java bean,Java伺服器网页,及一电子商务零售商的后端商务软体之间,其中该商务软体运行于例如一分离的主机上。该闸道器servlet接收来自消费者的输入资讯,而且实体化并移植一Java bean,用以确认该输入资料已正确输入。然后,将经验证之输入转送至后端软体,供商务处理用,该后端软体将一使用者介面记录物件转回该闸道器,然后,实体化并移植另一Java bean,用以格式化该资料。然后,该闸道器引动一Java伺服器网页,其与Java bean介接,用以产生一HTML网页,并且根据使用者输入资讯及企业其后端处理,转回该使用者。
申请公布号 TW486673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5.11
申请号 TW089127798 申请日期 2000.12.26
申请人 万国商业机器公司 发明人 堤摩西W 威尔森
分类号 G06F9/45 主分类号 G06F9/4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电脑程式,其系使用一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用以辅助一第一程式与一第二程式间所处理之资料传输,包含:接收装置,用以接收来自一第一程式的一第一资料组,包含希望供一第二程式于一终端机上产生一画面之资讯,该第一资料组并未包括任何有关显示该资讯的资讯;以及处理装置,用以处理该第一资料组,以产生一第二资料组,包含希望供该第二程式于该终端机上产生一画面之资讯,该第二资料组并未包括有关如何显示该资讯的资讯。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为使用该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的一物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系以Java程式规划语言撰写,而且该程式为一Javabean。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程式,其中该Javabean适合供一Java伺服器网页存取,以便建立一网际网路之纲页,其中合并该第二资料组,而且定义如何显示该第二资料组中的资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程式,其中该资料传输系于全球资讯网上处理,而且该第二资料组包含供插入一HTML网页的资料。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程式,其中该资料传输系关于一购买者与一销售者间的一商务事务处理,而且用以处理该第一资料组之装置包含用以格式化由该第一程式所产生的商务资料之装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并未执行该第一资料组之商务处理。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程式,其中该第一程式为该销售者的一程式,其以所接收来自该购买者之资料产生第一资料组。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程式,其中该第一资料组包含商务资讯,用以处理该商务事务处理。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程式,其中该接收方法适合用以接收来自该第一程式,透过一Java servlet的第一资料组。11.一种电脑程式,其系使用一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用以辅助一第一程式与一第二程式间之资料传输,包含:接收装置,用以接收一第一资料组,其系由该第一程式产生,希望藉由该第二程式处理;处理装置,用以处理该第一资料组,以确保该第一资料组包含适当资讯,供该第二程式处理;以及产生装置,用以产生输出资料,指示该输入资料组是否包含适当资讯,供该第二程式处理。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程式,其中该用以产生输出资料之装置包含:指示装置,如果该第一资料组包含不当资讯,则用以指示该第一资料组中任何不当资讯之本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程式,其中该第一资料组包含复数个资料栏位,而且该处理装置交叉验证对应于该复数个资料栏位的资料。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装置进一步决定:对应于该等资料栏位中至少一栏位之资料是否包含适当字元数。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程式,其中该处理装置进一步决定:对应于该资料栏位中至少一栏位之资料是否包含适当字元类型。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为使用该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的一物件。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程式,其中该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为Java,而且该物件为一Java bean。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程式,其中该接收装置适合用以接收来自该第一程式,透过一Java servlet的第一资料组。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程式,其中该第一程式为一网路浏览器,而且该第二程式为一商务处理程式,且其中该资料传输系关于一商务事务处理。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并未执行该第一资料组之商务处理。21.一种用以处理一第一程式与一第二程式间之资料传输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骤:接收一第一资料组,其系来自一第一程式,包含希望供一第二程式于一终端机上产生一显示之资料,该第一资料组并未包括有关如何显示该资料的资讯;以及处理该第一资料组,以产生一第二资料组,供显示于该终端机上,该第二资料组并未包括有关如何显示该资料之资讯。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二资料组包含一Java bean的一组属性,其适合供一Java伺服器网页存取。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该资料传输系透过全球资讯网,该第二程式系一网路浏览器,而且该第二资料组包含供插入一HTML网页之资料,该网页将传输至该浏览器。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资料传输系关于一购买者与一销售者间的一商务事务处理。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程式,其中该第一程式系该销售者的一商务处理程式,而且该第一资料组包含商务资料,且其中该处理步骤包含格式化由第一程式所产生之商务资料。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该处理步骤并不包括该第一资料组之任何商务处理。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步骤包含接收来自该第一程式,透过一Java servlet的第一资料组。28.一种用以辅助一购买者与一销售者间之资料传输的方法,包含下列步骤:接收一第一资料组,其系来自一第一程式,希望藉由一第二程式予以处理;处理该第一资料组,以确保该第一资料组包含适当资讯,供该第二程式处理;以及产生输出资料,指示该第一资料组是否包含适当资讯,供该第二程式处理。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产生步骤包含下列步骤:如果该第一资料组包含不当资讯,则指示该第一资料组中任何不当资讯之本质。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资料组包含复数个资料栏位,而且该处理步骤包含交叉验证对应于该复数个资料栏位的资料。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方法,其中该处理步骤进一步包含决定对应于该等资料栏位中至少一栏位之资料是否包含适当字元数的步骤。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方法,其中该处理步骤进一步包含决定对应于该等资料栏位中至少一栏位之资料是否包含适当字元类型。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方法系藉由软体执行,其中该软体为使用该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的一物件。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其中该物件导向程式规划语言为Java,而且该物件为一Java bean。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步骤包含接收来自第一程式,透过一Javaservlet的第一资料组。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程式系一网路浏览器,而且该第二程式系一商务处理程式,且其中该资料传输系关于一商务事务处理。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程式,其中该程式并未执行该第一资料组之商务处理。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一区块图,说明根据本发明之网际网路上一电子商务事务处理的相关组件。图2系一流程图,说明根据本发明的一较佳具体实施例其处理之流程。
地址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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