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定置型摄影装置
摘要 系由可载置于显示装置之框体上及载置显示装置之载置台上之承载部1,与被设置于该承载部1之摄影机支承部2,以及被设置于该摄影机支承部2之突端部2a之摄影机部3所成,而被设成当承载部被载置于框体上或载置台之状态下,摄影机支承部2对承载部1至少可转动于上下方向X,摄影机部3可对摄影机支承部至少可转动于上下方向X。
申请公布号 TW496997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8.01
申请号 TW090103620 申请日期 2001.02.16
申请人 猿桥望 发明人 猿桥望
分类号 G03B17/00 主分类号 G03B1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定置型摄影装置,系由可载置于显示装置之框体上及载置显示显示装置之载置台上之承载部,与被装设于该承载部之摄影机支承部,以及被装设于该摄影机支承部之突端部之摄影机部所成,其特征为:将平行于上述载置台之载置面又平行于上述显示装置之显示画面之方向设为左右方向,及将直交于该左右方向之方向设为上下方向时,在上述承载部沿左右方向被装设于上述框体上或载置台上之状态下,将上述摄影机支承部设成对于上述承载部至少可转动于上下方向,而且,上述摄影机支承部整体系被设成可转动至抵触于承载部顶面或底面,并且,上述摄影机支承部系被设成可收纳于承载部所形成容纳部内,而将上述摄影机部设成对于上述摄影机支承部至少可转动于上下方向。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定置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摄影机支承部系被设成可伸缩自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定置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摄影机支承部系被设成可折弯自如。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定置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摄影机支承部被设成可折弯及可伸缩自如。5.一种定置型摄影装置,其特征为:系由可载置于显示装置之框体上及载置显示装置之载置名上之承载部,与沿上述显示装置之显示画面左右两侧被配置于任意高度之摄影机支承部,以及分别被装设于该等摄影机支承部之突端部之摄影机部所成。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1整体立体显示图。第2图为实施例1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3图为实施例1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4图为在实施例1将摄影机支承部设成其他折弯构造例之整体立体显示图。第5图为第4图所示定置型摄影装置之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6图第4图所示定置型摄影装置之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7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2整体立体显示图。第8图为实施例2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9图为实施例2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10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3整体立体显示图。第11图为实施例3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12图为实施例3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13图(a)为将实施例3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予以折叠之状态立体显示图,第13图(b)为其概略剖面图。第14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4整体立体显示图。第15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4整体立体显示图。第16图为实施例4之定置型摄影装置概略侧视图。第17图为本发明定置型摄影装置之实施例5整体立体显示图。第18图为实施例5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第19图为实施例5之定置型摄影装置使用形态立体显示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