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
摘要 一种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其包括:使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混合,并均匀搅拌,以形成半固结状,作为注入式骨科用石膏,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5:1至2:1,其特征在于:该水溶液中实质上含2V%至40V%之血清、血浆或全血。
申请公布号 TW504376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0.01
申请号 TW090131954 申请日期 2001.12.21
申请人 中央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圣富;林智一;潘宏维;吴少文;薛文景
分类号 A61B17/56 主分类号 A61B17/5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展俊 台北巿和平东路二段二○三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其包括:使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混合,并均匀搅拌,以形成半固结状,作为注入式骨科用石膏,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5:1至2:1,其特征在于:该水溶液中实质上含2V%至40V%之血清、血浆或全血。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4:1至3: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中含4V%至35V%之血清、血浆或全血。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血清、血浆或全血系取自自体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血清、血浆或全血系取自自体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10.一种骨科用石膏组成物,其含重量比实质上为5:1至2:1之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其特征在:该水溶液中含实质上2V%至40V%之血清、血浆或全血。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4:1至3:1。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中含4V%至35V%之血清、血浆或全血。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血清、血浆或全血系取自自体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血清、血浆或全血系取自自体者。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或11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中尚含不高于10wt%选自多羟、多醣、聚乙烯醇或其他混合物之助固化物料。
地址 台北市大直街二十巷十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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