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于多数企业协作网路执行商业程序之系统与方法
摘要 一种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系统包括被一第一客户执行的一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以实施一特定的商业程序及被一第二客户执行的一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以实施该商业程序,其中该第一客户使用一通讯连结被耦合至该第二客户。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使用一第一版本辨识元被辨识及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使用一第二版本辨识元被辨识。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其中之一被选择以根据该等第一版本辨识元与第二版本辨识元来启动该商业程序。
申请公布号 TW504640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0.01
申请号 TW089121026 申请日期 2000.10.23
申请人 i2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朗吉特N 诺塔尼
分类号 G06F9/00 主分类号 G06F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系统,包含:一种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系统,包括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使用一第一版本辨识元被辨识且被一第一客户执行以实施该商业应用程式;以及一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使用一第二版本辨识元被辨识且被一第二客户执行以实施该商业应用程式,其中该第二客户使用一通讯链结被耦合于该第一客户,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为可作业的以决定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的被选择之一而根据该第一版本辨识元与该第二版本辨识元来启动该商业程序。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包含一版本辨识模组为可作业的以产生一版本辨识要求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其中该版本辨识要求系与该特定的商业程序相关且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版本辨识通讯协定被产生;以及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包含一版本辨识模组为可作业的以在回应于该版本辨识要求下通讯该第一版本辨识元至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为可作业的以在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若不比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时控制该商业程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一商业程序模组为可作业的以:产生与该商业程序相关的一第一商业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启动由该第一客户撷取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之一第二商业讯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一状态讯息模组为可作业的以产生一状态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二客户以表示与该商业程序相关的商业讯息之出现,该状态讯息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的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被产生。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为可作业的以在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若比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时控制该商业程序。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一商业程序模组为可作业的以启动由该第二客户撷取与该商业程序相关的一第一商业讯息,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产生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第二商业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二客户,该第二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系统,其中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一状态讯息模组为可作业的以产生一状态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以指示与该第一版本辨识元相关之一商业讯息的出现,该状态讯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的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被产生。9.一种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方法,包含:决定与被一第一客户使用之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相关的一第一版本辨识元以实施一商业程序;决定与被一第二客户使用之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相关的一第一版本辨识元以实施该商业程序;决定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的被选择之一以根据该第一版本辨识元与该第二版本辨识元来启动该商业程序。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产生一版本辨识要求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以及在回应于该版本辨识要求下接收该第一版本辨识元。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产生步骤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版本辨识通讯协定来产生该版本辨识要求。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不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用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控制该商业程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产生与该商业程序相关的一第一商业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撷取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该第一客户产生之一第二商业讯息。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接收被该第一客户产生之一状态讯息,该状态讯息指示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商业讯息的出现;以及在回应于该状态讯息下由该第一客户撷取该商业讯息。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用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控制该商业程序。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由该第二客户撷取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第一商业讯息,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通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之一第二商业讯息至该第二客户。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接收被该第二客户产生之一状态讯息,该状态讯息指示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商业讯息的出现;以及在回应于该状态讯息下由该第二客户撷取该商业讯息。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不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实施该商业程序;以及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实施该商业程序。19.一种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商业应用程式,该应用程式在一电脑可读取之媒体上被编码且为可作业的以执行下列步骤:决定与被一第一客户使用之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相关的一第一版本辨识元以实施一商业程序;决定与被一第二客户使用之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相关的一第一版本辨识元以实施该商业程序;决定该第一客户与该第二客户的被选择之一以根据该第一版本辨识元与该第二版本辨识元来启动该商业程序。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产生一版本辨识要求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以及在回应于该版本辨识要求下接收该第一版本辨识元。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其中该产生步骤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版本辨识通讯协定来产生该版本辨识要求。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不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用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控制该商业程序。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产生与该商业程序相关的一第一商业讯息用于通讯至该第一客户,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撷取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该第一客户产生之一第二商业讯息。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接收被该第一客户产生之一状态讯息,该状态讯息指示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商业讯息的出现;以及在回应于该状态讯息下由该第一客户撷取该商业讯息。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用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控制该商业程序。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由该第二客户撷取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第一商业讯息,该第一商业讯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以及通讯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被产生之一第二商业讯息至该第二客户。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所支援之一状态讯息通讯协定接收被该第二客户产生之一状态讯息,该状态讯息指示与该商业程序相关之一商业讯息的出现;以及在回应于该状态讯息下由该第二客户撷取该商业讯息。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商业应用程式,进一步包含: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不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依据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实施该商业程序;以及若该第一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高于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时,依据该第二版本之商业应用程式实施该商业程序。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显示依据本发明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系统;第2图显示本发明之商业应用程式的一实施例;第3A与3B图显示该系统之不同客户间的释例性通讯以依据本发明实施一商业程序;以及第4图为依据本发明用于实施一商业程序之释例性方法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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