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股骨固定物和股骨固定物套件
摘要 一种用于髋关节修复术的股骨固定物(1),包括通常是圆形截面的骨内锚固结构(3),可在将股骨头切除到锚固位置后侧向旋入在股骨颈上侧向钻出的相配合的孔中。骨内锚固结构(3)具有近端,远端,较短的近端截头圆锥部分(18),带有螺纹的近端圆柱形部分(11)。近端圆柱形部分(11)从近端截头圆锥部分朝锚固结构(3)的远端延伸。近端截头圆锥部分(18)和近端圆柱形部分(11)各自的尺寸加工成当骨内锚固结构(3)处于锚固位置时能够靠在股骨颈的骨层。本发明还涉及这种股骨固定物套件,其中,套件的各固定物(1)的近端截头圆锥形部分(18)和近端圆柱形部分(11)具有不同的尺寸,由此可以选择套件中具有可与特定病人的股骨颈的骨层对接的正确尺寸的近端截头圆锥部分(18)及近端圆柱形部分(11)的固定物,以便用于该病人。
申请公布号 CN137724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0.30
申请号 CN00813774.9 申请日期 2000.10.06
申请人 艾斯特勒科技公司 发明人 T·阿尔布雷克特松;L·卡尔松;M·雅各布松;W·麦唐纳德;S·温贝里
分类号 A61F2/32 主分类号 A61F2/32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章社杲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髋关节修复术的股骨固定物,包括:通常是圆形截面的骨内锚固结构(3),可在将股骨头切除到锚固位置后侧向旋入在股骨颈上侧向钻出的相配合的孔中,骨内锚固结构(3)具有近端,远端,较短的近端截头圆锥形部分(18),从所述近端截头圆锥形部分朝远端延伸的带有螺纹的近端圆柱形部分(11),所述近端截头圆锥形部分(18)和所述近端圆柱形部分(11)各自的尺寸加工成当所述骨内锚固结构(3)处于锚固位置时能够靠在股骨颈的骨层上。
地址 瑞典默恩达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