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电子元件,包含:透明聚合物基材,于其一表面上承载透明聚合化有机矽保护层,于该聚合化保护层上之第一电极,包含电活性材料之光电活性薄膜,该薄膜具有与该透明电极接触之第一例,及与第二电极接触之第二侧,其中该第一电极之特征在于其能使光传递至该光电活性薄膜或自光电活性薄膜传递。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有机矽保护层具有化学式SiO1.0-2.4C0.1-4.5H0.0-8.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有机矽保护层具有化学式SiO1.8-2.4C0.3-1.0H0.7-4.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之任一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有机矽保护层系藉由电浆促进化学蒸气沈积涂敷至该基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电活性材料系电发光性。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或5项之任一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于该基材及该保护层间具有黏着促进剂层。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黏着促进剂层系藉由电浆促进化学蒸气沈积涂敷。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黏着促进剂层具有化学式SiO1.0-2.4C0.1-4.5H0.0-8.0,附带条件系该保护层包含比该黏着促进剂层更多之氧。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二氧化矽层被涂敷于该保护层与该第一电极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二氧化矽层被涂敷于该保护层与该第一电极之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子元件,其中该基材包含外保护涂覆物。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元件之代表性具体例之截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