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器,其主要构造系至少包括有:一透光基板;至少一薄膜电晶体,分别形成于该透光基板之顶表面,且于薄膜电晶体之顶表面再设有一LCD面板;及一第一电极,形成于该透光基板之背表面,且于第一电极之背表面再依序形成一发光层及一第二电极,当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供应一适当电源时,发光层将产生一光源,而该光源将可穿透该透光基板,并提供给该LCD面板使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发光层系由一有机发光材质所制成,致使该透光基板、第一电极、发光层与第二电极可共组成一有机发光元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尚包括有一保护层,形成于该透光基板之背表面,可用以包覆该第一电极、发光层及第二电极。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尚可选择包括有一反光层、吸湿层及其组合式之其中之一,形成于该保护层之表面。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尚包括有一帽盖,形成于该透光基板之背表面,可用以包覆该第一电极、发光层及第二电极。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尚可选择包括有一反光层、吸湿层及其组合式之其中之一,形成于该帽盖之表面。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发光层系由一LED材质所制成,致使该透光基板、第一电极、LED材质与第二电极可共组成一LED发光元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透光基板亦可由一TFT透光基板及一OLED透光基板所组合而成。9.一种液晶显示器,其主要构造系至少包括有:一TFT_LCD模组,至少包括有一TFT透光基板,TFT透光基板之顶表面设有至少一薄膜电晶体,且于薄膜电晶体之顶表面再设有一LCD面板;及一OLED模组,至少包括有一OLED透光基板,其顶表面可藉由一黏附层而固定于该TFT透光基板之背表面,而OLED透光基板之背表面再依序形成有一第一电极、发光层及第二电极。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OLED模组尚可选择包括有一保护层、保护帽盖、反光层、吸湿层及其组合式之其中之一,可用以包覆该第一电极、发光层及第二电极。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习知TFT_LCD之构造剖面图;第2图:习知OLED之构造剖面图;第3图: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较佳实施例之构造剖面图;第4图: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又一实施例之构造剖面图;及第5图: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又一实施例之构造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