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包含了一有效剂量的使牙齿变白的微粒状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此玻璃中含有氧化矽或氢氧化矽,并可选择性的添加一种或多种选自钙、磷、钠、钾、铝、硼、氮、镁、钛、或氟的成份;其中该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中所包含有效剂量的上述生物活性玻璃系在0.1%至50%重量百分比之范围内。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至少包含钠、钙、与磷。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将与钙及/或磷酸盐之来源共同使用。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依重量百分比成分包含:SiO2 40-60CaO 10-30Na2O 10-35P2O5 2-8CaF2 0-25B2O3 0-10K2O 0-8MgO 0-5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微粒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包含颗拉大小在次微米至90m间之范围。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颗粒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包含颗粒大小在次微米至10m间之范围。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颗粒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包含颗粒大小在次微米至5m间之范围。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颗粒生物活性与生物相容性玻璃包含颗粒大小在次微米至2m间之范围。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有效剂量为0.02到0.3克。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该颗粒玻璃是均匀混合在牙膏或胶中。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生物活性玻璃系在1~25%重量百分比之范围。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洁牙用口腔卫生组成物,其中生物活性玻璃系在5~10%重量百分比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