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具有可供置物板上下活动调整位置的背板,其中,系在背板底部设有一广告灯箱,该广告灯箱在顶面设有一可更换的透光板,而箱内具有发光装置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置物板背面更可包含有一可供勾挂之吊挂杆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背板一侧面上,具有由复数个扣孔垂直对称排列组成二条的调整排孔,而置物板背面更设有L型的支撑挂架,且该支撑挂架上设有可对应勾扣的倒勾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透光板上可设置各式广告文字、图案及花纹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广告灯箱底部四角落分别设有一可调整高低的脚座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广告灯箱底部四角落分别设有一滑轮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广告灯箱之陈列架,其中,该发光装置可以是日光灯管、电灯泡、发光二极体等其中一种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构造分解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构造组合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构造侧剖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合并组合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