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改良燃料元件之吸滮物品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15087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6.21
申请号 TW076107160 申请日期 1987.11.25
申请人 雷诺菸草公司 发明人 史奎.威廉;佛林.欧利凡;克门.杰克;法雷.尔奈斯;挪明.亚仁;雷士.杰姆士
分类号 A24F7/00 主分类号 A24F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中曾 台北巿敦化南路一段二四五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吸烟物品其包含:(a)一长度少于30mm之可燃性燃料件其设有复数个周缘纵向通道;及(b)一烟雾产生装置其包含一烟雾形成材料。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周缘通道中至少有一通道为一沟槽(Channel)。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周缘通道中至少有一通道为一孔洞其位于邻近燃料件之周缘处。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吸烟物品,其中在燃料件之燃烧期间该孔洞可燃烧至燃料件之周缘处以形成一沟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系含碳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系含碳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系含碳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系含碳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具有至少四个周缘通道。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亦具有至少一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具有复数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燃料件具有至少三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等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中至少有二个燃料件之燃烧期间可合并。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周缘通道中至少有二个通道在燃料件之燃烧期间可合并。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进一步包含一导热构件其包围燃料件之后周缘之一部分。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进一步包含一绝热构料其包围燃料件之一部分。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长度约为20mm或更短。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具有一少于约8mm之直径。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长度约为10mm或更短。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具有一少于约6mm之直径。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7或8项之吸烟物品,其中吸烟物品为一香烟式之吸烟或之吸烟物品。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物品可于10次35m1之2秒之啜烟期间传送约13mg或更少之CO,每次啜烟以58秒之闷烧隔开。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物品可于10次35ml之2秒之啜烟期间传送约9mg或更少之CO,每次啜烟以58秒之闷烧隔开。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该物品可于10次35m1秒之2秒之啜烟期间传送约7mg或更少之CO,每次啜烟以58秒之闷烧隔开。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长度少次于约20mm且具有一至少约为0﹒7s/CC之密度。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烟物品,其中燃料件之长度少于约10mm或更短且具有一至少约为0﹒85g/ce之密度。27﹒一种烟物品用之燃料件,该燃料件系含碳者之且具有复数个周缘纵向通道。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中至少一周缘通道为一沟槽。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中至少一周缘通道为一孔洞其位于邻近燃料件之周缘处。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中在燃料件燃烧期间该孔洞可燃烧至燃料件之周缘处以形成一沟槽。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碳燃料件,其具有至少四个周缘通道。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亦具有至少一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含碳燃料件,其具有复数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含碳燃料件,其具有至少三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中在燃料件燃烧期间至少有两个中心配置之纵向延伸通道可合并。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碳燃料件,其中在燃烯件燃烧期间至少有两个周缘通道可合并。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碳燃料件,其长度约少于30mm。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碳燃料件,其长度约为20mm或更短。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含碳燃料件,其具有一约少于8mm之直径。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29或30项之含燃料件,其具有一约3至8mm最大横截面尺寸。图示简单说明图1系利用本发明之改良燃料件之一较佳吸烟物品之纵向视图。图2-10系由燃点端揭示本发明数个较佳燃料件之通道形态。图2A系图2所示燃料件之纵向视图。图11系由燃点端揭示本文中所用之另一可能燃料件通道形态。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