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犬冠状毒疫苗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家畜疫苗,尤其是关于保护犬科动物免于受尤冠状病毒感染之疫苗。
申请公布号 TW130819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3.21
申请号 TW077104605 申请日期 1988.07.06
申请人 辉瑞大药厂 发明人 史帝芬.伍.梅;麦可.阿伦诺.吉尔
分类号 A61K39/215 主分类号 A61K39/2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保护犬动物免于犬冠状病毒(CCV)感染所引起疾病之疫苗,其包含一有效量与细胸结合之CCV囊膜突起(Peplomer)蛋白质。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疫苗,其由以CCV感染之细胞培养物制备。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疫苗,其实质上不含在感染之细胞培养物生长期间具体化之细胞外病毒。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疫苗,其进一步包含一佐剂。5.一种保护动物免于犬冠状病毒(CCV)感染所引起疾病之疫苗之制法,其包括:a.以至少0.2之CCV之多重感染(MOI)感染细胞培养物;b.培养该细胞6至18小时;C.丢弃消耗之液体培养基;d.破裂此细胞;e.从破裂细胞收集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蛋白质;及f.合并此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与一经肠外投与可接受之载剂。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细胞于一经肠外投与可接受的液体内破裂且步骤(e)及(f)即因此合并。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或6项之方法,其中进一步包含掺合含有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蛋白质之载剂与佐剂。8.一种保护犬动物免于CCV感染所引起疾病及免于一或更多其他病原微生物或病毒感染所引起疾病之疫苗,其包含一有效量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蛋白质及一有效量对抗此一或更多其他病原微生物或病毒之抗原成分。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疫苗,其中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蛋白质系藉CCV感染细胞之培养物制备。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疫苗,其中与细胞结合之囊膜突起蛋白质实质上不含在细胞培养物生长期间所产生之细胞外CCV。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9或10项之疫苗,其中其他病原为犬微小病毒(CPV)且其他抗原成分为有效量之杀死的CPV或改良的活CPV。12.一种保护犬动物免于犬冠状病毒(CCV)感染所引起疾病之疫苗,其包含一有效量之CCV囊膜突起蛋白质及其不含或实质上不含在感染之细胞培养期间具体化之CCV病毒。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疫苗,其系从被CCV感染之细胞培养物制备。14.一种保护犬动物免于犬冠状病毒(CCV)感染所引起疾病之疫苗,其包含一有效量之CCV囊膜突起蛋白质,此蛋白质于一被CCV感染之细胞之不活化培养物中,而培养基被从培养物中移除。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疫苗,其包含一于不活化细胞单层中之囊膜突起蛋白质,而在不活化之前培养基已从其中倒出。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