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两物料之三或五层之预塑体
摘要 一种塑胶预塑体,由此吹塑一塑胶容器。该预塑体取代一三层预塑体,提供一五层构造在其底部形成部份中,且其中,构成三层预塑体构造之心层之第二材料由第三次注入之材料分隔为一内中间层及一外中间层。第三次注入之材料宜为与首先注入之第一材料相同之材料。此导致降低预塑体之成本,并提供一些最后注入之材料(此与首先注入之材料相同)残留于注入喷嘴中,供同一预塑体注铸模穴中之其后预塑体之用。
申请公布号 TW164232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7.21
申请号 TW078110166 申请日期 1989.12.29
申请人 大陆保特技术公司 发明人 史帝文L.许密特;伟恩N.科雷特;汤玛斯E.纳海尔;舒佩彦M.科里许纳谷马
分类号 B32B31/06 主分类号 B32B31/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供吹塑制造容器之注入模铸塑胶预形体,该预塑体部份以三层形成及部份以五层形该预塑体包含一颈完成部份,一肩形成部份,一主体形成部份,及一底部形成部份,至少主体形成部份及底部形成部份具有由一第一材料制成并由一第二材料之层隔开之内及外层;该预塑体由在底部形成部份中以第二材料以外且较第二材料低廉之材料之一心层取代第二材料之中心部份而获部得改善,该预塑体至少在主体形成部份中由具有第二材料之三层构成,该第二材料构成一较厚之心层。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预塑体在底部形成部份中为一五层构造,具有该第二材料分为较薄之内及外中间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第二材料以外之材料与第一材料相同,因而,该预塑体为二材料构造。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第二材料以外之材料与第一材料相同,因而,该预塑体为二材料构造,且最后注进预塑体注铸模穴中之材料与首先注入预塑体注铸模穴中之材料相同。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第二材料以外之材料与第一材料相同,因而,该预塑体为二材料构造。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第二材料以外之材料与第一材料相同,因而,该预塑体为二材料构造,及最后注进预塑体注铸模穴中之材料与首先注进预塑体注铸模穴中之材料相同。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第一材料及第二材料为预选定之计量,及第二材料以外之材料之用量在完全填满预塑体注铸模穴。材料成一心层延伸通过肩形成部份而进入颈完成部份中。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其中,该底部形成份包含形成主体形成部份及增加之壁厚度之一延伸部之一部份。10.由吹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塑体而制成之一塑胶容器。11.用以在一注铸模穴中制造塑胶预塑体之一种方法,一塑胶预塑体部份以三层形成,及部份以五层形成,该方法包括步骤:首先注进计量之第一材料于模穴中,然后注进计量之二材料于模穴中,以形成一心层于第一材料内,俾形成一三层构造,及最后注进另一材料,填满该模穴,并形成另一心层于最后形成预塑体容器底部形成部份之第二材料内,以提供一五层构造。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另一材料与第二材料不同,且较第二材料低廉。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另一材料与第一材料相同,因而,首先及最后注入之材料相同。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