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l.一种聚氧甲烯共聚物,其特征为由氧化甲烯单位 (一CH2 O一)与氧化烯单位R|-[ ( C ) m O ] n -|R(R,R系选自氢、烷基、芳基、可以各自相同或不相同、n = l~5, m = 2~6)所成共聚物,并以满足下述 (a)、 (b)之条件之分子量l万一 20万之聚氧甲烯共聚物:(a) 每1 氧化甲烯单位氧化烯单位为0.07~0.5莫尔 %(b) 聚合物之红外线分光测定中,对甲烯基之吸光度,末端甲酸酯基之吸光度为0.025以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 项之聚氧甲烯共聚物,其中,在氧化烯单位中,n =l 之氧化烯单位的比率为全部氧化烯单位的95莫尔%以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I 项或第2 项之聚氧甲烯共聚物,其中,在聚合物之红外线分光测定中,对亚甲基之吸光度,末端甲酸酯基之吸光度为0.020以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或第2 项之聚氧甲烯共聚物,其中,聚合物之末端基为主要由烷氧基、氢化烷氧基、甲酸酯基所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或第2项之衆氧甲烯共聚物,其中,聚氧甲烯共聚物中含有0.001~0.5重量 % 离子吸附体,该离子吸附体系选自a﹒以二种选自硷金属氧化物、硷土类金属氧化物、三价或四价元素氧化物的氧化物做为主要成份之离子吸附体,或b﹒以一般式(惟式中 M I 系表示选自硷土类金属之二价金属、M 2 系表示三价金屑、A 系表示n价之阴离子,又,x 系 O < x O.5、m系正数 ) 所表示离子吸附体。6.一种聚氧甲烯共聚物之制法,其特征为以甲醛之环状寡聚物或环状缩醛为主要单体,在可以与主要单体予以共聚合之共聚用单体存在下进行共聚合时,对主要单体以X lO ~2x10 莫尔 % 范围使用全氟化烷基磺酸,或全氟化烷基磺酸衍生物做为聚合触媒,并且在全单体中之水份及甲酸分别为 40 ppm (以重量为准)以下予以聚合。7.一种聚氧甲烯共聚物之制法,其特征为以甲醛之环状寡聚物或环状缩醛为主要单体,在可以与主要单体予以共聚合之共聚用单体存在下进行共聚合时,对主要单体以1 X lO ~ 2 x 10 莫尔%范围使用全氟化烷基磺酸,或全氟化烷基磺酸衍生物做为聚合触媒,并且在全单体中之水份及甲酸分别为 4O ppm (以重量为准)以下予以聚合、聚合后在该聚合物中再添加对聚合物为0.001 ~ 0.5 重量%离子吸附体、并予以熔融混合、该离子吸附体系选自a.以二种选自硷金属氧化物、硷土类金属氧化物、三价或四价元素氧化物的氧化物做为主要成份之离子吸附体,或b.以一般式(惟式中 Ml 系表示选自硷土类金属之二价金属、 M2 系表示三价金属、A 系表示 n 价之阴离子,又,x 系 O < x 0.5、m系正数)所表示离子吸附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