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式(I)的化合物:或彼之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类, 式 中;A1示基团CF3—Y—其中Y示—CF2—或—CH(OH)—;A2 示氢;Y1示—O—:R1和R2分别为C1-6烷基;R3示氢或羟 基且R4示氢或R3和R4—起示一键;以及R5示式(a)的基 团 :式中A示>C=X其中X为O,或A示—键;当A示>C=X时,R6 和R7示—CH2CH2—或—CH2CH2CH2—;或当A示一键时, R7NR6示 啶酮基。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 化合物,其中A1示CF3— Y—而A2示氢。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化 合物,其中Y示—CF2 —或—CH(OH)—。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 化合物,其中Y示—CF2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中 Y1示—O—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中R5 示一式( a)的基团。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化合 物,其中表示>C=X 其中X是O,而R6与R7一起示一连结键—A3—A4—。8.依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化合物,其中A4示— CH2CH2—或CH2CH2CH2—。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述之化合物,其中R6,N,R7 示一六氢 啶酮基。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述之化合物,其中A示一键 而R6和R7与氮原子连接在一起,形成一经取代的或 未经取 代的啶酮基或一经取代的或未经取代的硫代啶酮 基。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 中基团R6, N,R7示未经取代的啶酮基。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中基团R6, N,R7示—2— 啶酮—1—基。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中R1和R2皆 为甲基。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 ,其中R和5和R2 互相以反式排列。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 之化合物,其中顺—3,4 —二氢—2,2—二甲基—6—五氢乙基—4—(2—氧代 咯啶 —1—基)—2H—1—苯骈 喃—3—醇,彼之药学上可 接受 的盐类。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 ,其是2,2—二 甲基—6—五氟乙基—4—(2—氧代 咯啶—1—基)— 2H— 1—苯骈 喃,彼之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类。17.依据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是顺—3,4 —二氢—2,2—二甲基—6—(1—羟基—2,2—三氟乙 基 —4—(2—氧代 咯啶—1—基]—2H—1—苯骈 喃—3 — 醇,彼之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类。18.依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是顺—3,4 —二氢—2,2—二甲基—6—五氟乙基—4—(2—氧代 六氢 啶—1—基]2H—1—苯骈 喃—3—醇,彼之药学上可 接受 的盐类。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 ,其是顺—3,4 —二氢—2,2—二甲基—6—五氟乙基—4—2(1H) 啶 酮 —1—基)—2H—1—苯骈 喃—3—醇,彼之药学上可 接受 的盐类。2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 ,其是(—)—顺 —3,4—二氢—2,2—二甲基—4—(2—氧代六氢 啶— 1 —基)—6—五氟乙基—2H—1—苯骈 喃—3—醇,彼 之药 学上可接受的盐类。21.依据申请专利范团第1项所 述之化合物,其是(+)—顺 —3,4—二氢—2,2—二甲基—4—(2—氧代六氢 啶— 1 —基)—6—五氟乙基—2H—1—苯骈 喃—3—醇,彼 之药 学上可接受的盐类。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 述之化合物,其是2,2—二 甲基—6—五氟乙基—4—(2—氧代六氢 啶—1—基) —2H —1—苯骈 喃,彼之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类。23.依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化合物,其是2,2—二 甲基—6—五氟乙基—4—(2(1H) 啶酮—1—基]—2H— 1 —苯骈 喃,彼之药学上可接受的盐。24.一种式(V) 之化合物:其中A1,A2,R1,R2与Y1如式(I )所定义者。25.一种用于治疗气喘之药学组合物, 其包含一有效且无 毒性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式(I)化合物,彼之 药学上 可接受的盐类,以及一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26.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组合物,其适于吸入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