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电视机(21.5寸)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液晶电视机(21.5寸)。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主要用于接收并播放图像和声音。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8791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28
申请号 CN201630262225.4 申请日期 2016.06.21
申请人 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智勇;蓝子彬
分类号 14-03(10) 主分类号 14-03(10)
代理机构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代理人 陈宇
主权项
地址 230012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九顶山路与奎河路交口东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