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气体放电灯及其外置遮光板
摘要 一种气体放电灯的外置遮光板,其包括:上反射部,为由第一圆台形筒体切去超过二分之一部分后形成的圆弧部,其中对应切去的部分形成第一缺口;下反射部,为由第二圆台形筒体切去小于二分之一部分后形成的异形圆台部,其中对应切去的部分形成第二缺口;第二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与第一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直接连接;第二缺口的边缘与第一缺口的边缘直接连接;其中,第一圆台形筒体的母线与第一圆台形筒体的中心轴的夹角大于第二圆台形筒体的母线与第二圆台形筒体的中心轴的夹角。上述气体放电灯采用了外置遮光板,取消了内置遮光板,可有效减少光源发出的光线照射到光源上,从而降低光源的温度,提升光源的使用受命。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气体放电灯。
申请公布号 CN10410092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28
申请号 CN201310128034.4 申请日期 2013.04.12
申请人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明杰;王男梓
分类号 F21V1/02(2006.01)I;F21V7/04(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1/02(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代理人 李永华;何平
主权项 一种气体放电灯的外置遮光板,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反射部,为由第一圆台形筒体切去超过二分之一部分后形成的圆弧部,其中对应切去的部分形成第一缺口;及下反射部,为由第二圆台形筒体切去小于二分之一部分后形成的异形圆台部,其中对应切去的部分形成第二缺口;所述第二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的直径等于所述第一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的直径,并且所述第二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与所述第一圆台形筒体的大口端直接连接;所述第二缺口与所述第一缺口均位于所述外置遮光板的同一侧,并且所述第二缺口的边缘与所述第一缺口的边缘直接连接;其中,所述第一圆台形筒体的母线与所述第一圆台形筒体的中心轴的夹角大于所述第二圆台形筒体的母线与所述第二圆台形筒体的中心轴的夹角。
地址 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西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