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反射投影型显示装置 |
摘要 |
平视显示器(10)具备:MEMS镜子元件(14),其显示图像;以及组合器(12),其反射来自MEMS镜子元件(14)的光而使观察者将该反射光观察为虚像(VI),并且透射外光,以层叠的形式具备:绿色光反射部(17),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绿色的波长区域的绿色光;红色光反射部(16),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红色的波长区域的红色光;以及蓝色光反射部(18),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蓝色的波长区域的蓝色光,并且绿色光反射部(17)配置为最靠近MEMS镜子元件(14)。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559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21 |
申请号 |
CN201580022807.8 |
申请日期 |
2015.04.23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岛谷贵文;臼仓奈留;加藤浩巳 |
分类号 |
G02B27/01(2006.01)I;B60K3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27/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张艳凤 |
主权项 |
一种反射投影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元件,其显示图像;以及波长选择性反射构件,其反射来自上述显示元件的光而使观察者将该反射光观察为虚像,并且透射外光,以层叠的形式具备:绿色光反射部,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绿色的波长区域的绿色光;红色光反射部,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红色的波长区域的红色光;以及蓝色光反射部,其主要选择性地反射蓝色的波长区域的蓝色光,并且上述绿色光反射部配置为最靠近上述显示元件。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