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弹性吸收性结构追加一
摘要 所揭露者为一包含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可湿性短纤维,以及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当与其它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相比较时,于Z方向具改良液体渗透性之能力。此亦揭示一种包含此吸收性结构之可弃式吸收性产品。
申请公布号 TW3918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6.01
申请号 TW084113983A01 申请日期 1995.12.27
申请人 金百利克拉克国际公司 发明人 席瑞恩.P.安朱儿;迈可.F.凯勒门;安东尼.J.威尼斯基
分类号 A61F13/15 主分类号 A61F13/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静嘉 台北巿忠孝东路四段五六三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a.约20到65重量百分比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b.约25到70重量百分比的可湿性短纤维;以及c.大于7到40重量分比之可湿性黏合用纤维;其中,重量百分比是以吸收性结构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可湿性短纤维,以及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总重为基准,该吸收性结构在约60%饱合度时,具有Z方向可渗透度,该渗透度至少不小于吸收性结构于30%饱合度时之Z方向可渗透度,且吸收性结构在60%饱合度时,具有大于约50Darcy之Z方向可渗透度。2.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包含约25到60重量百分比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3.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为一聚丙烯酸酯材质。4.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包含约30到65重量百分比的可湿性短纤维。5.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具有0.1到15公分的长度。6.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可为纤维素纤维,纺织纤维,以及合成聚合物纤维。7.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短纤维为木浆纤维。8.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包含约8到35重量分比之可湿性黏合用纤维。9.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包含约约10到30重量分比之可湿性黏合用纤维。10.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为一包含聚烯烃之融喷纤维。11.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包含一具有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纤维填料,其中该纤维填料可限制可湿性短纤维及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12.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该吸收性结构于约60%液体饱合时,Z方向之渗透度至少约大于吸收性结构于约30%液体饱合时,Z方向渗透度之20%。13.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于约60%液体饱合时,Z方向之渗透度至少约大于收性结构于约30%液体饱合时,Z方向渗透度之25%。14.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于约60%液体饱合时,Z方向之渗透度大于75Darcy。15.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于60%液体饱合时,Z方向之渗透度大于100Darcy。16.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之可压缩抗力値比具相同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的可压缩抗力値大约25%。17.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之可压缩抗力値至少为约0.15/公厘。18.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的张力强度,在乾状态时,至少约大于一般在乾状态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张力强度约50%,其中,该吸收性结构的张力强度,在100%液体饱合状态时,至少约大于一般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于100%液体饱合状态下张力强度的50%。19.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在乾状态时,张力强度至少约400克力,其中该吸收性结构于100%液体饱合状态下之张力强度至少约400克力。20.一种弹性吸收性结构,包含:a.约25到60重量百分比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b.约30到65重量百分比的可湿性木浆纤维;以及c.大于8到65重量分比,包含聚烯烃之融喷纤维;其中,重量百分比是以吸收性结构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可湿性木浆纤维,以及包含聚烯烃之可湿性融喷纤维之总重为基准,其中该吸收性结构在约60%饱合度时所具之Z方向可渗透度,约大于吸收性结构于30%之饱合度时之Z方向可渗透度之20%,其中吸收性结构在60%饱合度时,具有大于约75Darcy之Z方向可渗透度,其中该吸收性结构的张力强度,在乾状态时,至少约大于一般在乾状态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张力强度约50%,其中,该吸收性结构的张力强度,在100%液体饱合状态时,至少约大于一般具相同吸收性结构但不包含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吸收性结构,于100%液体饱合状态下张力强度的50%。21.一可弃式吸收性产品,该可弃式吸收性产品包含一液体可渗透上层,一背层,及一位于上层及背层间之吸收性结构,其中该吸收性结构包含:a.约20到65重量百分比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b.约25到70重量百分比的可湿性短纤维;以及c.大于7到40重量分比之可湿性黏合用纤维;其中,重量百分比是以吸收性结构之水凝胶形成聚合物材质,可湿性短纤维,以及可湿性黏合用纤维之总重为基准,该吸收性结构在约60%饱合度时,具有Z方向可渗透度,该渗透度至少不小于吸收性结构于30%之饱合度时之Z方向可渗透度,且吸收性结构在60%饱合度时,具有大于约50Darcy之Z方向可渗透度。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可弃式吸收性产品之一实施例的透视图。第二图为测定吸收性结构液体饱合吸持力所施用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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