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笔形手电筒(AF0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笔形手电筒(AF0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医用、电工作业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外形。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96149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30374259.2 申请日期 2016.08.08
申请人 杨其东 发明人 杨其东
分类号 26-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清湖社区幸福城二期润园8A栋2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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