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自拍杆拍照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自拍杆拍照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其方法包括:获取移动终端与自拍杆的连接状态;在移动终端与自拍杆成功连接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满足拍摄的预设拍摄条件;若满足,启动默认摄像头进入工作状态。本发明通过预先配置拍摄的预设拍摄条件,在移动终端与自拍杆成功连接后,检测移动终端是否满足该预设拍摄条件,并在满足时自动开启默认摄像头,而无需用户手动开启摄像头,减少了用户与移动终端之间的繁琐的交互操作,提高了用户操作体验。 |
申请公布号 |
CN1062009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2.07 |
申请号 |
CN201610502792.1 |
申请日期 |
2016.06.28 |
申请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春立 |
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H04N5/23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安利霞 |
主权项 |
一种自拍杆拍照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移动终端与自拍杆的连接状态;在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自拍杆成功连接后,检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满足拍摄的预设拍摄条件;若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满足所述预设拍摄条件,则启动默认摄像头进入工作状态。 |
地址 |
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步步高大道2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