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加热后恢复钢部件结构的方法和由该方法获得的钢部件
摘要 本公开涉及一种用于恢复包括焊接接头的钢部件比如软退火钢部件的钢结构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焊接钢部件,以形成焊接接头,b)淬火钢部件至高于马氏体开始温度(Ms)的温度,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转变所有奥氏体的保持时间,c)重新加热钢部件到950至1110℃的温度,d)淬火钢部件到高于马氏体开始温度(Ms)的温度以形成贝氏体,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使所有奥氏体转变成贝氏体的保持时间,e)重新加热钢部件到至少580℃但低于Ac<sub>1</sub>转变温度的温度,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使钢部件表现出在215和320HB10/3000之间的布氏硬度数的保持时间,f)冷却钢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061914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10348247.1 申请日期 2016.05.24
申请人 斯凯孚公司 发明人 S.拉森
分类号 C21D9/40(2006.01)I;C21D9/50(2006.01)I;C21D1/18(2006.01)I 主分类号 C21D9/4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葛飞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加热之后恢复钢部件的钢结构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a)将钢部件加热到至少1100℃的温度,b)淬火钢部件至高于马氏体开始温度(Ms)的温度,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转变所有奥氏体的保持时间,c)重新加热钢部件到950至1110℃的温度,d)淬火钢部件到高于马氏体开始温度(Ms)的温度以形成贝氏体,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使所有奥氏体转变成贝氏体的保持时间,e)重新加热钢部件到至少580℃但低于Ac<sub>1</sub>转变温度的温度,并且保持钢部件在该温度达足以使钢部件表现出在215和320HB10/3000之间的布氏硬度数的保持时间,f)冷却钢部件。
地址 瑞典哥德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