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声闻振动减弱作用之高尔夫球杆头
摘要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具有一主体,其界定有一根底、前端、顶壁、界定一底壁之底部及界定一向上且向后倾斜前面之前壁,并包含主体所界定之一位于该前壁后方之向前延伸主凹部,且主体亦界定一位于前壁正后方且自主凹部向外伸向至少以下一者之下切凹部:i)顶壁ii)底壁iii)前端iv)根底;及一结构设于前壁上且在主凹部前方,当一高尔夫球由前面击中时可减弱声闻振动。
申请公布号 TW310280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7.11
申请号 TW083107299 申请日期 1994.08.10
申请人 克力威高尔夫公司 发明人 理查.C.汉史代特;葛伦.H.史密特
分类号 A63B53/04 主分类号 A63B5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具有一主体,其界定有一根底、前端、顶壁、界定一底壁之底部及界定一向上且向后倾斜前面之前壁,并包含:a)该主体界定一位于前壁后方之向前延伸主凹部,b)且该主体同时界定一位于该前壁正后方且自主凹部向外伸向至少以下一者之下切凹部:i)该顶壁ii)该底壁iii)该前端iv)该根底,c)及装置,设于前壁上且在该主凹部前方,当一高尔夫球由该前面击中时可减弱声闻振动,d)该前壁具有一后侧且该装置接于该后侧及曝现于诸凹部。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延伸于该装置周侧。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装置包含一薄板及将该板接至该前壁之黏性材料。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装置包含一薄板及将该板接至该前壁后则之黏性材料。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薄板具有一周缘,而该前壁具有一在该后侧之浅重入凹部,以容纳该板且极接近该周缘。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高尔夫球杆头,进一步包括一后板,该后板具有一扩大之中央部份及二个以相反方向伸向杆头前端与根底之翼。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自该主凹部向外伸且接近该前壁而间隔于该薄板,趋近至少以下二者:i)该顶壁ii)该底壁iii)该前端iv)该根底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自该主凹部向外伸且接近该前壁而间隔于该薄板,趋近至少以下三者;i)该顶壁ii)该底壁iii)该前端iv)该根底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自该主凹部向外伸且间隔于该薄板而趋近以下所有四者;i)该顶壁ii)该底壁iii)该前端iv)该根底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延伸成环形且大致平行于倾斜之前面。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主体内具有至少一长隙,其延伸平行于前面且向后间隔,长隙相交于由主体定义之一外表面。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杆头具有向后之突起,而在该壁与该主凹部间向上加厚,且在伸向该底壁之该下切凹部后方。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杆头具有向后之突起,而在该顶壁与该主凹部间向下加厚,且在伸向该顶壁之该下切凹部后方。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杆头具有向后之突起,而在该顶壁与该主凹部间向下加厚,且在伸向该顶壁之该下切凹部后方。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主体系金属制。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主体系金属铸造。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主体系一单件铸件并定义出一高尔夫球铁杆头。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向外伸出一范围w1,其中0.5t1<w1<1.5t1。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自下切凹部伸出之该向后突起具有比垂直厚度大之整体向后尺寸。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自下切凹部伸出之该向后突起具有比垂直厚度大之整体向后尺寸。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向外伸向该顶壁及该底壁,下切凹部至该顶壁之深度小于下切凹部至该底壁之深度。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至该顶壁具有一接近该顶壁之圆形截面,该下切凹部至该底壁具有一接近该底壁之圆形截面,且在该前壁最顶部之后方。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下切凹部接近该根部与接近前端处向上渐减少深度。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该装置包含一胶带,胶带相反侧有黏性材料以黏接于薄板及该前壁后侧。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包含一重入凹部于该前壁后侧中,凹部与该板与胶带具有对应周缘。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包含一设于该前壁后侧上且向后突伸至该凹部周缘之隆起。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薄板与胶带定义出一中间扩大部份及自该中间部份分别相反伸向杆头、前端与根底之翼部,板系金属制。2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高尔夫球杆头,其包含设于板上且面向该主凹部之印记。图示简单说明:图一系结合本发明之#6号高尔夫球铁杆头后视图;图二系沿图一之二至二线所取之截面图;图三系沿图一之三至三线所取之截面图;图四系图一杆头之顶面图;图五系类似于图二之垂直断面放大图;及图六系取自杆头上一薄板与黏接装置之另一垂直截面放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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