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车辆的变速控制装置
摘要 在减速再生过程中存在变速要求时,通过改善电动机动作点而实现节电性的提高。在从驱动源至驱动轮的驱动系统中具备:电动发电机(MG),其在减速过程中实施再生;以及自动变速器(3),其具有卡合离合器(8c)作为变速要素。在该电动汽车中,包括变速要求判断步骤(S1)、变速许可判断步骤(S4)、变速开始步骤(S5)。在步骤(S1)中,判断减速再生过程中的变速要求是否为切换变速中的断开要素/接合要素是卡合离合器(8c)的变速。在步骤(S4)中,如果判断是将卡合离合器(8c)作为断开要素/接合要素的变速要求,则基于再生扭矩的大小而判断变速许可。在步骤(S5)中,如果判断为变速许可,则根据变速要求而开始变速。
申请公布号 CN10487086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5.03
申请号 CN201380066902.9 申请日期 2013.10.31
申请人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礼田良平
分类号 F16H61/16(2006.01)I;B60L7/14(2006.01)I;B60L7/24(2006.01)I;B60L15/20(2006.01)I 主分类号 F16H61/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代理人 何立波;张天舒
主权项 一种电动车辆的变速控制装置,该电动车辆在从驱动源至驱动轮为止的驱动系统中具备:电动发电机,其在减速过程中实施再生;以及自动变速器,其具有啮合离合器而作为变速要素,所述电动车辆的变速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变速许可判断单元,其在减速再生过程中,在产生与所述啮合离合器的断开或接合中的至少一方相伴的切换变速要求时,基于由于所述切换变速而产生的减速度阶差即减速G变动是否小于预定的减速G变动,判断变速许可;以及变速开始单元,其在利用所述变速许可判断单元判断为变速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变速要求而开始变速,所述变速许可判断单元被构成为,在由于在利用所述啮合离合器的切换变速过渡期成为空档状态而使得在驱动系统中传递的扭矩产生缺失时,将预定的扭矩缺失指标值设定为阈值,在根据当前的再生扭矩的大小而确定的扭矩缺失指标值比所述阈值小的情况下,许可变速。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