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羽毛球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发光羽毛球,包括有羽毛球本体和发光总成,羽毛球本体的球头内侧设有竖向通孔,发光总成嵌装在竖向通孔中,发光总成包括有灯珠、灯座、导电杆、导电片、电池盒和两粒电池,灯座内设有通孔,导电杆安装在通孔中,灯珠和电池盒分别安装在灯座的顶端和底端,两粒电池分别安装在位于导电杆两侧的电池盒中,导电杆的上端与灯珠相连接,导电杆的下端通过导电片分别与两粒电池相连接。本实用新型耐击打、飞行轨迹稳定、点亮时间长、视觉舒适,在傍晚、阴暗的条件下,羽毛球爱好者和健身公众也能够很好的享受到羽毛球运动带来的快乐,达到了锻炼身体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20612108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4.26 |
申请号 |
CN201620743072.X |
申请日期 |
2016.07.15 |
申请人 |
芜湖大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大一 |
分类号 |
A63B67/187(2016.01)I;A63B67/197(2016.01)I |
主分类号 |
A63B67/187(2016.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主权项 |
一种发光羽毛球,包括有羽毛球本体和发光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羽毛球本体的球头内侧设有竖向通孔,所述的发光总成嵌装在所述竖向通孔中,发光总成包括有灯珠、灯座、导电杆、导电片、电池盒和两粒电池,所述的灯座内设有通孔,所述的导电杆安装在所述通孔中,所述的灯珠和电池盒分别安装在所述灯座的顶端和底端,所述的两粒电池分别安装在位于所述导电杆两侧的电池盒中,所述导电杆的上端与所述灯珠相连接,导电杆的下端通过导电片分别与所述两粒电池相连接。 |
地址 |
241112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五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