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船外机的操作装置
摘要 设置有一种电动船外机的操作装置,其被设计成加速手柄不会从空档位置意外地移动,防止无意识的错误操作,通过锁定解除按钮的操作的锁定解除使加速手柄能转动,且电动机正向旋转或者反向旋转以使船能够向前或向后移动。向前突出的转向棒状把手(25)被设置并支撑在船体上可转动自如且能够左右转向,推进器由电动机(21)驱动,电动机(21)由电源所供应的电力驱动,加速手柄(36)设置在转向棒状把手(25)的末端部,以轴为中心可从空档位置使其正向和反向转动并对应于转动量调整供应到电动机(21)的电量。加速手柄(36)或者在加速手柄(36)附近具有加速手柄固定机构(101),其将加速手柄(36)的转动位置固定在其空档位置,可解除该固定。
申请公布号 CN10458307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26
申请号 CN201380043358.6 申请日期 2013.07.22
申请人 铃木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金原匡利;仲野洋平;高桥晓
分类号 B63H20/12(2006.01)I;B63H20/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3H20/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代理人 梅高强;崔巍
主权项 一种电动船外机的操作装置,所述操作装置具有:转向棒状把手,所述转向棒状把手向前突出并且支撑在船体上可转动自如且能够左右转向;推进器,所述推进器由电动机驱动,所述电动机由电源所供应的电力驱动;加速手柄,所述加速手柄设置在所述转向棒状把手的末端部,以轴为中心可使其正向转动和反向转动,并对应于转动方向和转动量调整所述电动机的转动方向和供应到所述电动机的电量,所述操作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加速手柄或者在所述加速手柄附近具有加速手柄固定机构,所述加速手柄固定机构可将所述加速手柄的转动位置固定在既不是正向转动位置也不是反向转动位置的空档位置并且该固定可被解除。
地址 日本国静冈县浜松市南区高塚町300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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