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适用于竞赛的自行车鞍座,具有两个纵向上对称的等同部分(1,1’)和约27cm的长度,包括:a)两个相邻的后面部分(2,2’),所述两个后面部分(2,2’)具有约13至14cm的总宽度并通过一凹空形部分(21)连接,所述凹空形部分的长度为约4至6cm而深度为约1.5cm,所述凹空形部分(21)适于防止骑车人的尾骨触及所述自行车鞍座的表面,每个后面部分(2,2’)包括后部、平坦部分(2”,2”’)和侧面部分(2<sup>IV</sup>,2<sup>V</sup>),所述后部朝向上方向倾斜约10°至20°以便适于支承骑车人的臀肌,所述平坦部分接近所述凹空形部分(21)、基本上是平坦的并具有约7cm的总宽度,所述侧面部分分别从每个所述平坦部分(2”,2”’)以约45°至60°的角度向下延伸以便适于在蹬车期间防止对骑车人的股薄肌和内收肌的摩擦,所述相邻的后面部分(2,2’)具有带凹槽的后面中间区(3),所述带凹槽的后面中间区基本上为燕尾形形状,开始于所述凹空形部分(21)的一端而分别在相距约2.5至3cm的端部(5’,5”)处收尾于所述后面部分(2,2’);b)两个前面部分(7”,7”’),所述前面部分分别连接至所述相邻的后面部分(2,2’)的平坦部分(2”,2”’),从所述前面部分(7”,7”’)与所述平坦部分(2”,2”’)相接处朝向上方向倾斜约5°的角度,所述自行车鞍座在所述前面部分(7”,7”’)与所述平坦部分(2”,2”’)相接处具有约6至8cm的宽度,其朝向所述自行车鞍座的前端变窄至约4至4.5cm,所述前面部分(7”,7”’)具有基本上垂直地向下延伸的侧部,骑车人的坐骨粗隆和坐骨耻骨枝能分别支承于所述平坦部分(2”,2”’)和所述前面部分(7”,7”’)上;c)两个前端部分(9,9’),所述前端部分分别从所述前面部分(7”,7”’)继续延伸,所述前端部分(9,9’)按照基本上钩形曲线向下倾斜约30°至45°的角度并且按照具有约3.5至4cm直径的基本上半圆形形状在所述自行车鞍座的前端处结合,所述前端部分(9,9’)的向下倾斜适于防止挤压骑车人的生殖器和挤压深背侧动脉和静脉以便保持正常的血液流动;以及d)中间槽(20),所述中间槽开始于所述凹空形部分(21)的前终点,具有直径为约3cm的半圆形形状,其能变窄至约2.5cm的宽度并且以半圆形形状终止于所述自行车鞍座的前端,所述中间槽(20)将所述后面部分(2,2’)、所述前面部分(7”,7”’)以及所述前端部分(9,9’)的未连接部分分开,骑车人的会阴部能置于所述中间槽(20)上方以便其结构不会受到挤压,其中,骑车人能够仅通过臀肌、坐骨粗隆和坐骨耻骨枝而支承于所述自行车鞍座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