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深部桩头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深部桩头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通过测量找准已施工完桩的桩位;在地面上用旋挖钻机钻孔至已施工完桩的顶部;根据钻孔的深度分节沿孔壁沉入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将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通过桩基设备压入桩顶设计标高以下1m~2m的土中;对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底部与桩头之间的间隙进行灌浆固结;在确保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内无地下水安全的情况下,下到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内对桩头进行处理;使桩头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后,撤除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提高了施工的安全性和施工效率,操作简单,施工成本低。 |
申请公布号 |
CN10659258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4.26 |
申请号 |
CN201611162474.1 |
申请日期 |
2016.12.15 |
申请人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黎明中;朱颂阳;杨德志;任若微 |
分类号 |
E02D5/34(2006.01)I;E02D1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2D5/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唐万荣;乐综胜 |
主权项 |
一种深部桩头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测量找准已施工完桩的桩位;2)在地面上用旋挖钻机钻孔至已施工完桩的顶部;3)根据钻孔的深度分节沿孔壁沉入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4)将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通过桩基设备压入桩顶设计标高以下1m~2m的土中;5)对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底部与桩头之间的间隙进行灌浆固结;6)在确保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内无地下水安全的情况下,下到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内对桩头进行处理;7)使桩头达到设计规范的要求后,撤除注浆钢管骨架式钢护筒。 |
地址 |
430081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大道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