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泸宁鸡饲养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泸宁鸡的饲养方法,包括以下过程:(1)自雏鸡孵化后,前30~35天为育雏期,其后转为育成育肥期;(2)于35~90日龄前对其进行笼养;(3)于90日龄将其转为放养直到160~180日龄出栏;其中于35~40日龄采用中药组合物鱼腥草、松果菊、甘草和穿心莲进行呼吸道疾病防治。本发明饲养的泸宁鸡在大规模饲养的情况下发病率低、无病症群发现象,肉、蛋品质均较高。 |
申请公布号 |
CN10657753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4.26 |
申请号 |
CN201611200240.1 |
申请日期 |
2016.12.22 |
申请人 |
凉山州原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方元丽;熊斌;熊应龙;王和林 |
分类号 |
A01K67/02(2006.01)I;A23K50/75(2016.01)I;A23K10/30(2016.01)I;A23K20/174(2016.01)I;A23K20/142(2016.01)I |
主分类号 |
A01K6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3 |
代理人 |
徐丰;杜朗宇 |
主权项 |
一种泸宁鸡饲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过程:(1)自雏鸡孵化后,前30~35天为育雏期,其后转为育成育肥期;(2)于35~90日龄前对其进行笼养;(3)于90日龄将其转为放养直到160~180日龄出栏;其中于35~40日龄采用中药组合物防治呼吸道疾病,所述中药组合物由鱼腥草、松果菊、甘草和穿心莲组成,在此期间投放所述中药组合物1~2次;于41~47日龄投放常规球虫病药物,于47日龄后进入常规观察期,按发病情况进行防治处理。 |
地址 |
615602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泸沽镇安宁村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