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和具有其的车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和具有其的车辆,燃油系统包括燃油箱、燃油加注管、通气管和回油组件,燃油加注管与燃油箱相连,通气管的第一端与燃油箱内部连通,通气管的第二端与燃油加注管连通,回油组件与通气管和燃油箱内部连通且用于抽吸通气管内的残余燃油以使残余燃油回流到燃油箱内部。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燃油系统,可以将通气管内的残余燃油回流到燃油箱内,进而可以防止燃油堵塞通气管,且防止了车辆加注燃油时油枪发生跳枪,使燃油顺利加注到燃油箱中。 |
申请公布号 |
CN20611140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4.19 |
申请号 |
CN201621098036.9 |
申请日期 |
2016.09.30 |
申请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彦彬;刘卫;张新明;谢志远 |
分类号 |
F02M37/00(2006.01)I;F02M37/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M3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车辆的燃油系统(100),其特征在于,包括:燃油箱(1);燃油加注管(2),所述燃油加注管(2)与所述燃油箱(1)相连;通气管(3),所述通气管(3)的第一端(31)与所述燃油箱(1)内部连通,所述通气管(3)的第二端(32)与所述燃油加注管(2)连通;回油组件(4),所述回油组件(4)与所述通气管(3)和所述燃油箱(1)内部连通且用于抽吸所述通气管(3)内的残余燃油以使所述残余燃油回流到所述燃油箱(1)内部。 |
地址 |
071000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