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驱动单元及电动辅助自行车
摘要 本发明提供驱动单元及电动辅助自行车。该驱动单元实现辅助比例的增加和不给骑车人带来不舒适感的顺畅的辅助控制的并存。驱动单元具有:踏板;曲轴(41),所述曲轴(41)与踏板一同旋转;曲柄旋转检测部(58),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58)检测曲轴(41)的旋转;以及辅助控制停止部(106),所述辅助控制停止部(106)根据利用曲柄旋转检测部(58)检测到的曲轴(41)的旋转来停止辅助控制。
申请公布号 CN10386350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12
申请号 CN201310693858.6 申请日期 2013.12.17
申请人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有宗伸泰;神谷谕;根来正宪
分类号 B62M6/50(2010.01)I 主分类号 B62M6/50(2010.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代理人 刘军
主权项 一种驱动单元,通过电动马达的驱动力来辅助骑车人的踏板踏力,所述驱动单元具备:曲轴,所述曲轴与踏板连接;曲柄旋转检测部,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检测所述曲轴的旋转;以及辅助控制停止部,所述辅助控制停止部根据利用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检测到的所述曲轴的旋转来停止辅助控制,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输出与所述曲轴的旋转相应的脉冲信号,所述辅助控制停止部基于从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输出的脉冲信号来停止辅助控制,其中,所述驱动单元还具备:扭矩检测部,所述扭矩检测部检测在所述曲轴产生的扭矩;以及马达旋转检测部,所述马达旋转检测部检测所述电动马达的转速,所述辅助控制停止部具有:判定时间间隔设定部,所述判定时间间隔设定部根据所述电动马达的转速设定判定时间间隔;扭矩判定部,所述扭矩判定部判定利用所述扭矩检测部检测到的扭矩是否在扭矩阈值以下;马达旋转判定部,所述马达旋转判定部判定利用所述马达旋转检测部检测到的所述电动马达的转速是否在转速阈值以上;时间计测部,所述时间计测部对利用所述扭矩判定部判定为所述扭矩在所述扭矩阈值以下且利用所述转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转速在所述转速阈值以上的时间进行计测,另一方面,当从所述曲柄旋转检测部输出所述脉冲信号时,所述时间计测部将计测的时间重置为零;以及辅助停止判定部,在利用所述时间计测部计测的时间大于利用所述判定时间间隔设定部设定的所述判定时间间隔的情况下,所述辅助停止判定部停止辅助控制。
地址 日本静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