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移动通信系统中调度上行链路数据传输的方法和装置 |
摘要 |
一种在支持上行链路分组数据业务的移动通信系统中、不需要增加下行链路信令开销而控制上行链路数据速率的方法和装置。节点B利用第一和第二ID中的一个而发送绝对授权(AG)到用户设备(UE)。一旦接收到具有第一UE‑ID的AG,UE就在AG所表示的容许最大数据速率之内发送上行链路数据,并在下一发送时间间隔(TTI)内接收相对授权(RG)。一旦接收到具有第二UE‑ID的AG,UE就不接收RG。 |
申请公布号 |
CN10185467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4.12 |
申请号 |
CN201010004584.1 |
申请日期 |
2005.11.07 |
申请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许允亨;格特·J·范利肖特;李周镐;赵俊暎;金泳范;郭龙准 |
分类号 |
H04W28/22(2009.01)I;H04W72/12(2009.01)I;H04L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W28/22(2009.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邵亚丽 |
主权项 |
一种在支持分组数据业务的移动通信系统中调度上行链路数据传输的方法,所述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在传输时间间隔TTI从节点B接收绝对授权AG,其表示用于上行链路数据传输的容许最大数据速率的绝对值;确定所述AG是否具有用户设备UE的预先分配的第一标识符或预先分配的第二标识符;当所述AG具有所述第一标识符时,根据所述AG来更新所述容许最大数据速率,并且在下一TTI中从所述节点B接收相对授权RG;当所述AG具有所述第二标识符时,根据所述AG改变所述容许最大数据速率;当所述AG既不具有所述第一标识符也不具有所述第二标识符时,保持所述容许最大数据速率,其中,所述RG表示用于数据传输的所述容许最大数据速率的改变。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