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排气消声器(四)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排气消声器(四)。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摩托车用消声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409607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4.05
申请号 CN201630542016.5 申请日期 2016.11.08
申请人 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传珂;陈静;焦慧芳
分类号 15-01(10) 主分类号 15-01(10)
代理机构 洛阳明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18 代理人 杨淑敏
主权项
地址 471031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徐家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