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自行车自供电警示灯
摘要 一种自行车自供电警示灯,包括能量转换机构、电源电路和设有警示灯的灯带三部分,所述能量转换机构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电源电路向警示灯提供电能;所述能量转换机构通过连接板装配在车座底部,所述能量转换机构分为结构相同的左、右两部分;各能量转换机构相对斜向设置在连接板与车座之间,它们的一端均与车座底部的铰接轴铰接,另一端均与连接板上的底部铰接轴铰接;所述能量转换机构的输出经电源电路与灯带电连接。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它不但实现了对废弃能源的回收再利用,还有效地保障了在骑行自行车时的人员安全。
申请公布号 CN10651592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22
申请号 CN201611172346.5 申请日期 2016.12.17
申请人 张昊天 发明人 张昊天;付绕;张军武;王湘
分类号 B62J6/06(2006.01)I 主分类号 B62J6/06(2006.01)I
代理机构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代理人 高锡明;李羡民
主权项 一种自行车自供电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括能量转换机构(18)、电源电路和设有警示灯的灯带三部分,所述能量转换机构(18)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电源电路向警示灯提供电能;所述能量转换机构(18)通过连接板(8)装配在车座(1)底部,所述能量转换机构(18)分为结构相同的左、右两部分;各能量转换机构相对斜向设置在连接板(8)与车座(1)之间,所述能量转换机构一端与往复块(26)上的中央铰接轴(4)铰接,另一端均与连接板(8)上的底部铰接轴(13)铰接;所述往复块(26)位于车座的下方,且两者之间间隔设置;所述能量转换机构(18)的输出经电源电路与灯带(22)电连接。
地址 064100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锦佳园5栋5单元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