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中、小学生专用毛笔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小学生专用毛笔,该毛笔口径为0.92~0.98cm,出锋为37~53mm,按重量百分比具体配比如下:主锋由羊毛及尼龙毛配比而成,所述羊毛占主锋总重量的60~80%,尼龙毛占主锋总重量20~40%;所述副毫分为一锋、二锋、三锋、四锋及五锋,占副毫总量具体配比为:一锋25~35%,二锋20~25%,三锋18~22%,四锋15~20%,五锋6~12%,护毛:护毛由羊毛和马毛制成,所述羊毛位于护毛上部,占护毛总重量的65~75%,马毛位于护毛底部,占护毛总重量的25~35%;所述羊毛为长江三角洲所产羊毛。本发明使毛笔书写弹性符合学生练特征,使学生轻松掌控毛笔,收锋得心应手,而且毛笔不易变形,使用寿命长。适用学生为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最为适宜。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41592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22 |
申请号 | CN201510928130.6 | 申请日期 | 2015.12.15 |
申请人 | 项城市汝阳刘笔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好勤 |
分类号 | B43K8/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3K8/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郑州科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02 | 代理人 | 项丽丽 |
主权项 | 一种中、小学生专用毛笔,其特征是:该毛笔口径为0.92~0.98cm,出锋为37~53mm,该毛笔由主锋、副毫及护毛三部分组成,按重量百分比具体配比如下:主锋由羊毛及尼龙毛配比而成,所述羊毛占主锋总重量的60~80%,尼龙毛占主锋总重量20~40%;所述副毫分为一锋、二锋、三锋、四锋及五锋,占副毫总量具体配比为:一锋25~35%,二锋20~25%,三锋18~22%,四锋15~20%,五锋6~12%,其中:一锋由羊毛、尼龙毛混合制成,羊毛占一锋总重量的45~55%,尼龙毛占一锋总重量的45~55%;二锋、三锋均为尼龙毛,四锋、五锋均为猪鬃;护毛:护毛由羊毛和马毛制成,所述羊毛位于护毛上部,占护毛总重量的65~75%,马毛位于护毛底部,占护毛总重量的25~35%;所述羊毛为长江三角洲所产羊毛。 | ||
地址 | 466200 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孙店汝阳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