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中、小学生专用毛笔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小学生专用毛笔,该毛笔口径为0.92~0.98cm,出锋为37~53mm,按重量百分比具体配比如下:主锋由羊毛及尼龙毛配比而成,所述羊毛占主锋总重量的60~80%,尼龙毛占主锋总重量20~40%;所述副毫分为一锋、二锋、三锋、四锋及五锋,占副毫总量具体配比为:一锋25~35%,二锋20~25%,三锋18~22%,四锋15~20%,五锋6~12%,护毛:护毛由羊毛和马毛制成,所述羊毛位于护毛上部,占护毛总重量的65~75%,马毛位于护毛底部,占护毛总重量的25~35%;所述羊毛为长江三角洲所产羊毛。本发明使毛笔书写弹性符合学生练特征,使学生轻松掌控毛笔,收锋得心应手,而且毛笔不易变形,使用寿命长。适用学生为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最为适宜。
申请公布号 CN10541592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22
申请号 CN201510928130.6 申请日期 2015.12.15
申请人 项城市汝阳刘笔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好勤
分类号 B43K8/02(2006.01)I 主分类号 B43K8/02(2006.01)I
代理机构 郑州科维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1102 代理人 项丽丽
主权项 一种中、小学生专用毛笔,其特征是:该毛笔口径为0.92~0.98cm,出锋为37~53mm,该毛笔由主锋、副毫及护毛三部分组成,按重量百分比具体配比如下:主锋由羊毛及尼龙毛配比而成,所述羊毛占主锋总重量的60~80%,尼龙毛占主锋总重量20~40%;所述副毫分为一锋、二锋、三锋、四锋及五锋,占副毫总量具体配比为:一锋25~35%,二锋20~25%,三锋18~22%,四锋15~20%,五锋6~12%,其中:一锋由羊毛、尼龙毛混合制成,羊毛占一锋总重量的45~55%,尼龙毛占一锋总重量的45~55%;二锋、三锋均为尼龙毛,四锋、五锋均为猪鬃;护毛:护毛由羊毛和马毛制成,所述羊毛位于护毛上部,占护毛总重量的65~75%,马毛位于护毛底部,占护毛总重量的25~35%;所述羊毛为长江三角洲所产羊毛。
地址 466200 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孙店汝阳刘村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