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车辆的能量管理方法及车辆 |
摘要 |
本发明的能量管理系统(EMS)通过适应定价规则控制车辆中的能量流动。在能量管理系统(EMS)中,能量的价格(Pm、P2、PB1)可取决于全局能量系统(即车辆)中的瞬时能量供给变化。全局能量系统中的每个辅助系统(GEN、B、C)具有各自的价格极限,在该价格极限以上,辅助系统(GEN、B、C)不购买任何更多的能量。一些辅助系统(B)具有取决于这些辅助系统参数的可变价格极限。辅助系统(GEN、B、C)在能量管理系统(EMS)中由激活代理(CA1、CA2、CAn、BA1、BAn)代表,该激活代理具有取决于其所代表的辅助系统类型的不同行为。所述激活代理(CA1、CA2、CAn、BA1、BAn)控制全局能量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在能量管理系统(EMS)中,能量系统被分为两类:能量主系统和能量辅助系统。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4749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22 |
申请号 |
CN201180070943.6 |
申请日期 |
2011.05.16 |
申请人 |
沃尔沃拉斯特瓦格纳公司 |
发明人 |
马蒂亚斯·阿兹博加德 |
分类号 |
B60W20/15(2016.01)I;B60W10/08(2006.01)I;B60W10/30(2006.01)I;B60R16/03(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W20/15(201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陆弋;王伟 |
主权项 |
一种控制车辆的能量流动的方法,其中所述车辆包括能量主系统(CE)和多个能量辅助系统(GEN、B、C),其中所述能量主系统(CE)向所述车辆提供能量,并且所述能量辅助系统(GEN、B、C)至少包括能量缓冲器(B)和能量转换器(GEN、C),其中为从所述能量主系统(CE)提供的能量设定第一价格(Pm),其中,所述第一价格(Pm)取决于所述能量主系统(CE)的具体参数,并且为从各个能量辅助系统(GEN、B、C)提供的能量设定相应价格(PB1、PBn、P2),其中,所述相应价格(PB1、PBn、P2)取决于所述各个能量辅助系统(GEN、B、C)的参数,并且,将能量从任一所述能量辅助系统(GEN、B、C)和所述能量主系统(CE)中的、被设定了最低价格(Pm、P2、PB1、PBn)的那一个系统提供给所述各个能量辅助系统(GEN、B、C),其中所述能量缓冲器(B)和所述能量转换器(C)具有用来被提供能量的各自价格极限,其中,仅当能够向所述能量缓冲器(B)和所述能量转换器(C)提供价格(Pm、P2、PB1、PBn)比所述能量缓冲器(B)和所述能量转换器(C)的各自价格极限都低的能量时,才向所述能量缓冲器(B)和所述能量转换器(C)提供能量。 |
地址 |
瑞典哥德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