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荸荠田内清除浮萍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属于农田中清除浮萍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荸荠田内清除浮萍的方法,包括将荸荠苗移栽至大田后的常规管理,在大田内的荸荠苗分蘖分株生长至封行前的15天内,让大田内的水自然落干后,再保持2‑6天不向大田内放水,让田间泥土沉实,浮萍随大田内的水下落而下落并搁置粘贴在土表上,与土壤紧密相依,等待田间土壤因水分降低而小开裂时,再向大田内放水,与土壤紧密相依的浮萍就不会重新浮上水面,浮萍在水体内因与空气隔绝而生理性枯死,即可清除荸荠田内的浮萍,优点是:利用封行前搁田2‑6天,既可杀灭浮萍,又能增加荸荠田内的有机肥、通气排毒、提高土温、促进根系生长、节能、肥田及清除浮萍的效果显著。
申请公布号 CN10650816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22
申请号 CN201610935585.5 申请日期 2016.11.01
申请人 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赖小芳;王伯诚;张尚法;陈伟强;黄善军;王健康;康鑫
分类号 A01B79/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B7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台州蓝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29 代理人 苑新民
主权项 一种荸荠田内清除浮萍的方法,包括将荸荠苗移栽至大田后的常规管理,其特征在于:在大田内的荸荠苗分蘖分株生长至封行前的15天内,让大田内的水自然落干后,再保持2‑6天不向大田内放水,让田间泥土沉实,浮萍随大田内的水下落而下落并搁置粘贴在土表上,与土壤紧密相依,等待田间土壤因水分降低而小开裂时,再向大田内放水,与土壤紧密相依的浮萍就不会重新浮上水面,浮萍在水体内因与空气隔绝而生理性枯死,即可清除荸荠田内的浮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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