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烟焚烧炉以及使用该无烟焚烧炉的系统 |
摘要 |
提供一种无烟焚烧炉,使未燃烧气体完全燃烧并抑止黑烟的产生,并且即使进行充分的燃烧也不担心会使燃烧室的燃烧器破损。具有:一次燃烧室(A),其设置有主燃烧部(A1)和水冷套部(A2),上述主燃烧部(A1)被投入燃烧对象物并且具备耐火砖壁(A12)和用于辅助燃烧的助燃用燃烧器(A31),上述水冷套部(A2)配置于耐火砖部(A1)的上方并且具备水冷套壁(A27);二次燃烧室(B),其配置于一次燃烧室(A)的上方并具备再燃烧用燃烧器(B1);在二次燃烧室(B)的一侧方依次配置为一排的带过滤器的燃烧室(C)和三次燃烧室(D),该三次燃烧室(D)具备旋风集尘器(D3);四次燃烧室(E),其配置于三次燃烧室(D)的上方并且具备再燃烧用燃烧器(E1);以及排气筒(F),其具备强制排气机构(F2、F5)。 |
申请公布号 |
CN1065370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22 |
申请号 |
CN201580001335.8 |
申请日期 |
2015.07.21 |
申请人 |
SEC升降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铃木孝夫 |
分类号 |
F23G5/16(2006.01)I;F23C6/04(2006.01)I;F23C99/00(2006.01)I;F23G5/46(2006.01)I;F23J15/00(2006.01)I;F23L17/00(2006.01)I;F23M5/00(2006.01)I;F23M5/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青炜 |
主权项 |
一种无烟焚烧炉,其特征在于,具有:一次燃烧室(A),其设置有主燃烧部(A1)和水冷套部(A2),上述主燃烧部(A1)被投入燃烧对象物并且具备耐火砖壁(A12)和用于辅助燃烧对象物的燃烧的助燃用燃烧器(A31),上述水冷套部(A2)配置于上述主燃烧部(A1)的上方并且具备水冷套壁(A27);二次燃烧室(B),其配置于上述一次燃烧室(A)的上方并且具备用于使未燃烧气体燃烧的再燃烧用燃烧器(B1);在上述二次燃烧室(B)的一侧方依次配置为一排的带过滤器的燃烧室(C)和三次燃烧室(D),上述带过滤器的燃烧室(C)具备陶瓷过滤器(C1),上述三次燃烧室(D)具备旋风集尘器(D3);四次燃烧室(E),其配置于上述三次燃烧室(D)的上方并且具备用于使未燃烧气体燃烧的另外的再燃烧用燃烧器(E1);以及排气筒(F),其配置于上述四次燃烧室(E)的上方并且具备强制排气机构(F2、F5)。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