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能够进行视频聊天的电视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能够进行视频聊天的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本体,具有屏幕,屏幕被分割为第一和第二显示屏;摄像头,设置在电视机本体的上方,用于向屏幕的第一和/或第二显示屏输出视频信号;网络接口,设置于电视机本体上;存储器,设置于电视机本体内,用于存储通信客户端应用;控制器,其与网络接口、摄像头、第二显示屏和存储器分别各自连接,用于控制视频信号从摄像头向第二显示屏的输出,由此使对方看到本地用户的视频信息;处理器,其设置于电视机本体内,与存储器、网络接口和摄像头各自分别连接,且启动通信客户端应用;其中,本地用户可通过通信客户端应用经由网络接口通讯连接至远程用户的通信会话中。
申请公布号 CN1065349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22
申请号 CN201610991060.3 申请日期 2016.11.09
申请人 合浦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明人 钟兰
分类号 H04N21/4788(2011.01)I;H04N7/14(2006.01)I;H04N21/41(2011.01)I;H04N5/6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21/4788(2011.01)I
代理机构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代理人 靳浩
主权项 一种能够进行视频聊天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机本体,其具有屏幕,所述屏幕被分割为彼此相邻设置的第一显示屏和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一显示屏用于播放所述电视机接收到的电视节目;摄像头,其设置在所述电视机本体的上方,用于向所述屏幕的第一显示屏和/或第二显示屏输出视频信号;网络接口,其设置于所述电视机本体上,用于将所述电视机本体接入网络;存储器,其设置于所述电视机本体内,用于存储通信客户端应用;控制器,其与所述网络接口、所述摄像头、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存储器分别各自连接,用于控制视频信号从所述摄像头向所述第二显示屏的输出,由此使对方看到本地用户的视频信息;处理器,其设置于所述电视机本体内,所述处理装置与所述存储器、所述网络接口和所述摄像头各自分别连接,且所述处理器启动所述通信客户端应用;其中,所述本地用户可通过所述通信客户端应用经由所述网络接口通讯连接至远程用户的通信会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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