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铝合金健身器材支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铝合金健身器材支架,所述支架的主体截面呈中空的方形,主体顶部一侧的转角采用弧形圆滑过渡,该侧侧壁的底部向下垂直延伸形成卡边,主体另一侧侧壁呈弧形壁,该弧形壁与主体顶部之间采用弧形圆滑过渡,弧形壁底部向外下方倾斜延伸后再向内下方倾斜形成加强位,加强位与主体之间通过直壁连接形成一体;卡边底部向加强位方向倾斜后再向上延伸形成卡位,主体底部设有向下凸起的卡肋,卡肋与卡位之间形成卡槽。采用本方案后的结构简单、强度高、使用效果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603663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22 |
申请号 |
CN201620889536.8 |
申请日期 |
2016.08.17 |
申请人 |
浙江新祥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董先亮;陈燕平;陈献忠;华雄 |
分类号 |
F16S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S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主权项 |
铝合金健身器材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主体(1)截面呈中空的方形,主体(1)顶部一侧的转角采用弧形圆滑过渡,该侧侧壁的底部向下垂直延伸形成卡边(3),主体(1)另一侧侧壁呈弧形壁,该弧形壁与主体(1)顶部之间采用弧形圆滑过渡,弧形壁底部向外下方倾斜延伸后再向内下方倾斜形成加强位(5),加强位(5)与主体(1)之间通过直壁(6)连接形成一体;卡边(3)底部向加强位(5)方向倾斜后再向上延伸形成卡位(4),主体(1)底部设有向下凸起的卡肋(7),卡肋(7)与卡位(4)之间形成卡槽。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溪龙乡溪龙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