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标准浓度臭氧的传递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标准浓度臭氧的传递方法,该传递方法利用SRP国家臭氧标准校准仪校准过的臭氧校准仪、臭氧分析仪、动态校准仪,包括:A、确认臭氧校准仪已经使用SRP国家臭氧标准校准仪校准过,且在有效期内;B、臭氧校准仪传递标准浓度臭氧到臭氧分析仪;C、使用传递好的臭氧分析仪实行动态校准仪的反校准;D、反校后进行复查,复查一般在校准后的第二天开始进行,一般要进行2次复查,动态校准仪通气给臭氧分析仪,在一个臭氧浓度下持续观察1~2小时,浓度波动在允许范围内为良品。E、在同一浓度下,比较臭氧校准仪与动态校准仪分别接入臭氧分析仪时的臭氧浓度,浓度相差为0.5%传递值以内,说明传递OK。传递方便、误差小。 |
申请公布号 |
CN10650120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15 |
申请号 |
CN201610870674.6 |
申请日期 |
2016.09.30 |
申请人 |
深圳市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明;林晓 |
分类号 |
G01N21/33(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1/33(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8 |
代理人 |
马世中;严涓逢 |
主权项 |
一种标准浓度臭氧的传递方法,该传递方法需要利用臭氧校准仪、臭氧分析仪、动态校准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确认臭氧校准仪已经使用SRP国家臭氧标准校准仪校准过,且在校准有效期内;B、臭氧校准仪传递标准浓度臭氧到臭氧分析仪;C、使用传递好的臭氧分析仪实行动态校准仪的反校准;D、反校后进行复查,复查一般在校准后的第二天开始进行,一般要进行2次复查;动态校准仪通气给臭氧分析仪,在一个臭氧浓度下持续观察1~2小时,浓度波动在允许范围内为良品;其允许范围为0.5%;E、在同一浓度下,比较臭氧校准仪与动态校准仪分别接入臭氧分析仪时的臭氧浓度,浓度相差为0.5%传递值以内,说明传递正常。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发小区内中联通泰工业厂房6楼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