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发报警声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发报警声的手电筒,所述的手电筒上设有声响报警器,当我们在使用手电筒时,如果发现危险或遇到意外时,可以马下按下声响报警器开关,此时手电筒就发出刺耳的响声以引起其他人注意。 |
申请公布号 |
CN1064999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15 |
申请号 |
CN201510555144.8 |
申请日期 |
2015.09.05 |
申请人 |
襄阳市第三十九中学 |
发明人 |
张康晟 |
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L2/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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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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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可发报警声的手电筒,包括手电筒(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1)在筒灯下方设有一个声响报警器(2)。 |
地址 |
441002 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路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