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筷子,包含有一第一筷体、一第二筷体以及一锁掣件。该第一筷体具有至少一定位槽、一收纳空间以及连通该收纳空间的一开口;该第二筷体可自该第一筷体的开口被完全或部分的收纳于该收纳空间中,又,该第二筷体的周侧壁上具有至少一凸部,是一当该第二筷体位于该收纳空间内的一预定位置时,进入该定位槽中。该锁掣件具有一锁掣部且结合于该第一筷体上,使该锁掣件可受操作而令其锁掣部进入该定位槽中,抵挡进入该定位槽中的该凸部离开该定位槽。由此使本发明的筷子具有可伸缩缩小体积的功能,以便于用户随身携带。
申请公布号 CN1064735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08
申请号 CN201510526129.0 申请日期 2015.08.25
申请人 陈明松 发明人 陈明松
分类号 A47G21/1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G21/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宋焰琴
主权项 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第一筷体,呈长条状,其内部具有一收纳空间,以及其一端具有一开口连通该收纳空间;又,该第一筷体上形成该收纳空间的壁面上具有至少一定位槽,且该定位槽具有一主槽段;一第二筷体,呈长条状,且可自该第一筷体的开口被完全或部分的收纳于该收纳空间中,又,该第二筷体的周侧壁上具有至少一凸部,是一当该第二筷体位于该收纳空间内的一第一位置时,进入该定位槽的主槽段中;一锁掣件,具有一锁掣部;该锁掣件结合于该第一筷体上,使该锁掣件能受操作而令其锁掣部进入该定位槽的主槽段中,抵挡进入该定位槽中的该凸部离开该主槽段。
地址 中国台湾台中市南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