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准直器和包含这种光准直器的照明单元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光准直器(1),包括:(a)具有波导纵向轴线(101)、波导长度(wl)、波导宽度(ww)以及波导高度(wh)的延长的光波导(100);波导高度(wh)由第一波导表面(151)和第二波导表面(152)之间的高度来限定,波导(100)具有波导长度(wl)和波导宽度(ww)的长宽比wl/ww>1;波导(100)包括多个延长腔(110);每个腔(110)包括腔纵向轴线(111)、腔长度(cl)、腔宽度(cw)以及腔高度(ch);每个腔具有腔长度(cl)和腔宽度(cw)的长宽比cl/cw>1,其中,多个腔(110)的腔纵向轴线(111)垂直于波导纵向轴线(101);以及(b)与第二波导表面相邻的漫反射层(200)。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使用这种准直器(1)的照明单元(2)。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9213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08 |
申请号 | CN201280009941.0 | 申请日期 | 2012.02.20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F.皮尔曼;M.C.J.M.维斯森伯格 |
分类号 | G02B6/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6/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刘鹏;汪扬 |
主权项 | 一种光准直器(1),包括:(a)具有波导纵向轴线(101)的延长的光波导(100),延长的光波导具有波导长度(wl),波导宽度(ww)以及波导高度(wh),波导高度(wh)由第一波导表面(151)和第二波导表面(152)之间的高度来限定,延长的光波导(100)具有波导长度(wl)和波导宽度(ww)的长宽比wl/ww>1,延长的光波导(100)包括多个延长腔(110),其中,每个腔(110)包括腔纵向轴线(111)、腔长度(cl)、腔宽度(cw)和腔高度(ch),每个腔具有腔长度(cl)和腔宽度(cw)的长宽比cl/cw>1,其中,多个腔(110)的腔纵向轴线(111)垂直于波导纵向轴线(101),并且腔长度和波导宽度的比例cl/ww<1,以及(b)与第二波导表面(152)相邻的漫反射层(200)。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