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钨合金、以及使用该钨合金的钨合金部件、放电灯、发射管和磁控管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得到一种不使用作为放射性物质的钍也具有与含钍的钨合金相同或在其以上的发射特性的钨合金,以及提供使用该钨合金的放电灯、发射管和磁控管。本发明的钨合金中,在0.1wt%以上3wt%以下的范围内含有以HfO<sub>2</sub>换算计的Hf成分。
申请公布号 CN10398786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08
申请号 CN201280060241.4 申请日期 2012.12.21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高新材料公司 发明人 中野佳代;山本慎一;堀江宏道
分类号 C22C1/04(2006.01)I;C22C1/05(2006.01)I;C22C1/10(2006.01)I;C22C27/04(2006.01)I;H01J1/14(2006.01)I;H01J23/04(2006.01)I;H01J61/06(2006.01)I;B22F3/10(2006.01)I;B22F3/24(2006.01)I 主分类号 C22C1/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冯雅
主权项 一种钨合金,它是含有W成分、选自Hf、HfC及C的至少一种、以及HfO<sub>2</sub>的钨合金,其特征在于,Hf成分以HfO<sub>2</sub>换算计在0.1wt%以上3wt%以下的范围内;将Hf和O的含量以HfO<sub>x</sub>换算时,x<2;所述钨合金被用于选自放电灯用部件、发射管用部件和磁控管用部件的至少一种部件;不含有钍及其化合物。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