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质量警告系统和方法
摘要 空气质量警告系统提供指示是否应(完全或部分)打开或关闭门或窗的信号。系统考虑第一区域(例如,室外)中的空气质量以及用户到门或窗的接近度,使得仅在用户位于门或窗处时提供信息。这避免过加载给用户不想要的信息。
申请公布号 CN1064712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01
申请号 CN201580036174.6 申请日期 2015.07.0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D·V·阿利亚科塞尤;J·H·M·科斯特;J·M·克兰斯;M·巴拜里阿布恩阿姆罗;J·D·梅森;S·P·P·普荣克;J·P·德雅雅迪宁拉特;K·卡拉卡亚;F·J·沃森;S·金;J·马拉;P·J·M·卡斯特斯
分类号 E06B7/30(2006.01)I;G08B21/12(2006.01)I 主分类号 E06B7/3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郑立柱;黄海鸣
主权项 一种系统,包括:用于接收针对第一区域(12)的第一空气质量指示的输入;接近感测装置(18),所述接近感测装置(18)用于确定用户是否在所述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20)之间的门或窗(22)附近;用于提供针对所述门或窗(22)的状态的推荐的输出;以及处理器(10),其中,所述处理器适于处理所述第一空气质量指示和来自所述接近感测装置的信号,并且因此控制所述输出;其中,所述系统还包括用于接收针对所述第二区域(20)的第二空气质量的指示的输入。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