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重放装置、电视接收机和设备的选择方法
摘要 在具备利用IP进行通话的功能的电视机(1)中,本发明包括:经由IP通信网络收发通话信号的通信部(16);确定被指定为呼叫对象的用户的呼叫对象确定部(11);检测在电视机(1)周围的人物的判定部(12);以及在检测到包含被指定为呼叫对象的用户的多个人物的情况下,将通话信号传输给上述用户的移动电话(4)的通信控制部(13)。由此,提供能够保护通话隐私的可进行通话的电视机。
申请公布号 CN10398848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3.01
申请号 CN201280056624.4 申请日期 2012.08.3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村充
分类号 H04M1/00(2006.01)I;H04N7/1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M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重放装置,该重放装置具备利用网络协议(IP)进行通话的功能,并能够进行影像或声音的重放,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单元,该通信单元通过IP通信网络来收发通话信号;呼叫对象确定单元,该呼叫对象确定单元确定被指定为所述通话的呼叫对象的用户;人物检测单元,该人物检测单元对在所述重放装置周围的人物进行检测;传输单元,在所述人物检测单元检测到包含有所述用户在内的多个人物的情况下,该传输单元将所述通信单元所接收到的通话信号传输到可供所述用户进行所述通话的其他设备;以及通话单元,在所述人物检测单元检测到所述用户且未检测到该用户以外的人物的情况下,该通话单元接受所述通话信号,开始通话。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