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操作机动车的方法以及机动车 |
摘要 |
一种用于操作机动车的方法,所述机动车由内燃机驱动,并具有可充电电池以及用于为电池充电的发电机,确定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ΔQ<sub>Δt</sub>,并且选择第一充电模式或第二充电模式作为充电接受能力ΔQ<sub>Δt</sub>的函数,其中,在第一充电模式中,发电机由内燃机驱动,以便为电池充电,在第二充电模式中,发电机由机动车的无推进行进运动驱动,以便为电池充电。本发明还涉及相应配置的机动车。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63264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3.01 |
申请号 |
CN201210306058.X |
申请日期 |
2012.08.24 |
申请人 |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
发明人 |
乌尔斯·克里森;恩格伯特·世派克;托马斯·兰堡 |
分类号 |
B60L11/18(2006.01)I;H01M10/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L11/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贺小明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操作机动车的方法,所述机动车由内燃机驱动并且具有可充电电池和用于为电池充电的发电机,其特征在于,确定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ΔQ<sub>Δt</sub>,所述充电接受能力ΔQ<sub>Δt</sub>为在给定时间电池所能采用的最大瞬时充电电流,或者在给定的短暂时间间隔内电池平均所能采用的最大平均充电电流,选择第一充电模式或第二充电模式作为充电接受能力ΔQ<sub>Δt</sub>的函数,其中,在第一充电模式中,发电机由内燃机驱动,以便为电池充电,在第二充电模式中,发电机由机动车的无推进行进运动驱动,以便为电池充电。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中心大道330号800室 |